长江日报全媒体讯( 汪洋 通讯员 万建国)17日9时32分,一辆724路公交车行驶到岳家嘴立交桥上桥处时,驾驶室后面一扇车窗玻璃被异物击穿,发出“嘭”地一声闷响。飞溅的玻璃渣将坐在窗边的一位男乘客头部划伤。
被射穿的车窗玻璃 公交二公司供图
记者从公交公司提供的视频中看到,9时31分,公交车靠站载客后重新启动,行驶了约1分钟,坐在驾驶室后方的3名乘客慌忙站起来走到车厢中间位置。紧接着,全车人的目光都投向驾驶室后方的车窗玻璃上,大家议论纷纷,不少乘客拿出手机拍照。
公交车司机熊斯饶说,当时正由武昌珞珈山劝业场往常青花园方向行驶,行至岳家嘴立交桥上桥处时,身后突然传来一声闷响。“司机,有人受伤了……”顿时,车内乱做一团。熊师傅赶紧减速靠边查看,只见公交车左侧第二扇车窗出现一个直径约0.5厘米的小洞,整块玻璃呈网状裂纹。
玻璃碎片击中前排座位上的一名男乘客,导致其头部受伤,鲜血直流。“车窗玻璃发出闷响时,就感觉左侧头部刺痛,用手一摸发现流血了。幸亏被车玻璃挡了一下,要是被‘飞弹’击中,后果不堪设想……”事后,伤者李先生心存余悸。
熊师傅赶紧掏出手机报警,联系车辆转运乘客。发现李先生受伤,有热心乘客拿出纸巾帮他止血。随后,熊师傅将李先生送至附近医院诊断包扎,并垫付300元医药费。
由于遇袭的车窗处于公交车内视频盲区,一时无法断定“飞弹”从何而来。武昌公安分局东亭派出所民警随后赶到现场处理。公交公司相关负责人介绍:“警方初步判断,一种可能是附近居民楼有人使用钢珠枪;一种可能是对向车道上被碾压的飞石。具体情况还有待进一步调查。”
17日下午,长江日报记者联系武昌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已经受理该报警,正依法进行调查。
长江日报公益律师团律师、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律师曹江评说:公共汽车安全属于公共安全范畴,若对公共汽车行驶及车上乘客的人身安全造成影响,损害到了公共安全利益,则根据行为轻重程度应受到相应处罚。如果行为严重,构成犯罪,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按照危害公共安全相关罪名处理。如果只是一般的危害行为,如本事件提到的将玻璃砸破,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由公安机关对致害者给予警告、罚款或者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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