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士坐地铁丢失笔记本电脑 视频锁定“口罩女”自行归还
2017-02-09 06:57:00 来源: 长江日报
  

  民警归还汪女士的笔记本电脑 警方供图

正月初八,在信托公司上班的汪女士坐地铁时丢了笔记本电脑。这台值不了多少钱的笔记本电脑,却让她急得跳脚:电脑里存着核心客户资料,不能及时找回,公司将损失惨重。所幸,民警找了4天,终于劝说捡到者还回。

“坐地铁时,不小心将一个装有笔记本电脑的纸袋遗落在座位上,一定要帮我找到啊!”2月4日一早,市民汪女士心急火燎跑进轨道分局街道口派出所光谷警务室,向民警求助。

汪女士说,自己在一家信托公司工作。当天乘地铁去上班,在光谷站匆忙下车时,不慎将一个纸袋遗忘在车厢内。“袋子里的东西太重要了。”她说,纸袋里的笔记本电脑存着公司核心客户的机密资料,如果找不回来,公司将面临重大损失,甚至无法正常经营。她自己别说工作不保,还可能承担相应责任。

民警迅速查看监控录像,发现汪女士下车后,一名体态偏胖、戴口罩的女性将纸袋拿走,出站拦下一辆出租车开往光谷方向。

接下来的3天时间,民警通过“天眼”系统一路追踪,终于确定该女子居住在洪山区楚平路一小区内。该小区居住人口较多,多为租住户,给排查寻找带来难度。前日,经过摸排,民警与该女子联系上。电话中,女子承认在地铁上捡到了一部笔记本电脑,愿意归还给失主。昨日上午,女子自行来到派出所,将笔记本电脑交到汪女士手中。

湖北普明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华评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则构成侵占罪。案例中,该女子自行归还了笔记本电脑,故不构成侵占罪。(刘智宇 通讯员张祖华)

责编:李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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