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司法部网站消息,司法部办公厅12日发布各地学习贯彻《司法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证质量监管严防错证假证问题的紧急通知》有关情况的通报,通报提到,检查发现,河南、云南、宁夏、陕西等地公证处电话查不到、接不通问题突出。湖北省云梦县公证处办理31件涉及房产的错误委托公证书,省厅未主动报告有关情况。
通报表示,上海、江苏、湖南、江西等地根据《紧急通知》精神,组建专项督查组,对近年来开展的涉及房地产处分的委托书、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等公证进行案卷抽查。天津、广东、陕西、安徽、甘肃、新疆等地计划组织开展公证质量集中评查,就重点业务开展专项检查,公开通报检查结果。
江苏等地举一反三、真抓严管,以得力措施抓落实的做法应予充分肯定,值得表扬。5月18日,江苏省司法厅主要负责同志对传达学习贯彻方案提出明确要求。省厅勇于自我揭短,在转发通知中“指名道姓”公开了本省近年发生的39件错假证问题,进行批评警示;两天后抽查了全省57名公证人员对《紧急通知》的学习情况,公布抽查结果,并对组织学习不力、抽查情况不好的公证机构负责人点名批评;所有公证机构于6月1日前均开展了有针对性的自查,对质量风险隐患列出了整改清单。同时,在全省各市、各公证机构设立专门舆情联络员,负责收集、上报、处置公证舆情,要求做好正面引导,努力将舆情化解在萌芽之中,避免造成重大负面影响。
上海市司法局态度鲜明、敢于较真碰硬,提出了“五个一律”严管要求,即一律依法依规依纪处理公证质量案件,一律将达到标准的涉案人员移交司法机关,一律不予批准涉案人员被调查期间提出的辞职申请,一律向上海市公共信用服务平台报送涉案人员受处罚信息,一律严查包庇纵容、不作为等渎职失职行为。
通报提到,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省份组织传达学习不力。5月22日,司法部律师公证司随机抽查了10个省份、30家公证处传达学习《紧急通知》的落实情况,共有4个省份没有及时传达、8个公证处尚不知情。山西、湖北、海南经一再敦促,才于5月25日下发传达学习的通知。6月2日,律师公证司再次随机抽查10个省份、43家公证处,仍发现湖北、河南、云南等地16家公证处的公证员对《紧急通知》中的案件情况、错误原因、质量要求等不熟悉。
二是部分省份贯彻落实流于形式。有的省份对于《紧急通知》只是简单转发,没有结合本地情况,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缺乏深化、细化,缺乏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另外,检查发现,河南、云南、宁夏、陕西等地公证处电话查不到、接不通问题突出。云南曲靖市中皓公证处长期未配备二代身份证识别仪。湖北省云梦县公证处办理31件涉及房产的错误委托公证书,省厅未主动报告有关情况。
通报要求,公证机构要在学习领会的基础上,开展自查自纠,研究制定整改意见,完善各项工作制度,重点规范审查核实、审批出证等工作环节,堵塞工作漏洞,防患于未然。
组织公证质量检查。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组织开展公证质量检查,重点检查涉及民间借贷、房地产处分的委托书公证,以及继承公证、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等业务,及时发现问题,认真加以纠正。
压实工作责任。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对发现的公证质量问题应及时上报,不得瞒报、迟报、漏报、谎报。对贯彻落实工作责任不到位、不担当、走过场、敷衍塞责的要予以通报批评,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