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市人大常委会、市高级人民法院和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并表决通过关于接受杨雄辞去上海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请求的决定。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受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委托向大会作工作报告。
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崔亚东作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本才作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钟燕群作的关于《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草案)》的说明。
会议还进行了其他议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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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雄,男,1953年11月生,汉族,浙江杭州人,学历研究生,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1985年7月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历任市经济研究中心副处长,上海实事公司综合信息部副经理,市计委长远计划综合处副处长、处长,市计委主任助理兼计划投资处处长,市计委副主任,上海联和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市信息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航空公司董事长、上海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2001年2月,任市政府副秘书长。
2003年2月,当选上海市副市长。
2007年5月任中共上海市委常委、上海市副市长。
2008年1月任中共上海市委常委、上海市常务副市长。
2012年12月任中共上海市委副书记、上海市代市长、上海市政府党组书记。
2013年2月任中共上海市委副书记、上海市市长、上海市政府党组书记。(资料来源:共产党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