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起,武汉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有新变化!
2022-08-08 15:30:00 来源: 长江日报
  为进一步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监管,规范住房租赁企业经营行为,保障住房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8月4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起草了《武汉市住房租赁资金监管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将自2022年8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
  《实施细则》主要涵盖监管对象和范围、租金和押金的监管方式以及明确银行和企业责任。
  在监管对象和范围方面, 据《市房管局等八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住房租赁市场管理工作的通知》(武房规〔2021〕8号)制定,《实施细则》 明确在本市行政区域内通过受托经营、转租方式从事住房租赁经营业务的住房租赁企业,其住房租赁资金应按照规定纳入监管。要求住房租赁企业应在 在汉银行中开立全市唯一的住房租赁资金监管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监管账户”),并与承办银行签订《监管协议》。
  在租金、押金的监管方式方面, 《实施细则》规定 住房租赁企业向承租人单次收取承租人租金超过3个月(不含3个月)及单次收取承租人押金超过一个月(不含1个月)对应合同的全部资金存入监管账户。存入监管账户的租金在《监管协议》生效后的次月初按月划转至住房租赁企业的一般结算账户。
  在明确银行、企业责任方面, 《实施细则》要求住房租赁企业应当告知承租人本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承办银行应当按照监管协议约定开展服务,为协议签订提供便利,并 及时监管资金释放情况通过租赁平台通知当事人。 区房管部门对住房租赁企业的监管账户资金情况进行监督。
  据悉,2022年5月10日—20日,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将《实施细则》在官网上进行了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在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期间未收到公众反馈意见。
  《实施细则》自2022年8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2年。国家、省、市有关管理部门出台新的规定,依照新规定执行。
  (长江日报大武汉客户端出品 资料来源:武汉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长江日报 编辑整合:汪宇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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