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建设营造出公平的“角逐”
2019-05-06 09:18:48 来源:汉网

法治能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保护产权就是保护生产力。法治能规范政府和市场的边界,尊重市场经济规律,在法治框架内调整各类市场主体的利益关系。只有完善制度、加强监管,才能构建起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打造出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5月5日 人民网)

改革开放四十多年来,我国出台修订完善了一系列有关市场经济运行的法律法规,经济社会活动的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等改革,依法保护产权等企业各项合法权益,真正用法治之手为各类市场主体架起了一张“防护网”。仅国务院过去一年就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法律议案18件,制定修订行政法规37部,为社会各项事业的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

但是应该看到,虽然近年来在全面依法治国进程中,我国法治建设得到了快速发展,但法律数量增加质量提升的任务依然繁重,宏观调控、产权流转、行政权规制等领域的法律还比较欠缺,计划投资法、行政程序法等对营商环境有重要意义的法律还没有出台。同时也应看到,各种各样的“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依然存在,执法随意、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不可忽视。破解这些问题,关键是加强法治建设,不断促进社会公平正义,进一步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可以说,为企业减负是经济保持稳定增长的关键。当前,也只有在完善的法治环境下,才能低交易成本、维护信用关系,保障各种经济活动顺利进行。近年来,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在2013年修改《公司法》条款,将公司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取消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放宽市场主体准入管制,大大降低了创办企业的门槛;2014年8月3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北京、上海、广州设立知识产权法院的决定,并在其他各省市组建了专门的知识产权法庭,实行跨区域审判;2017年,《中央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和《中央企业境外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公布,明确出资人投资监管底线,划定中央企业投资行为“红线”。

“为政之要,惟在得人。”良好的营商环境不仅需要健全、完善的法律法规,同时也需要有一只专业作风优良的法治队伍。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大力提高法治工作队伍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平,着力建设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应当看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不仅需要高层次法律职业人才,还需要大量基层法律工作人员。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 现如今应清醒认识到,全面实现依法治国依然任重而道远,如何运用法治改进党的领导,如何将法治观念贯穿到每个干部心中,这是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关键。相信,未来在法治建设的道路上,只要全国上下齐心努力,就一定能够推动国家经济不断向前,人民生活生平不断向好。(雨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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