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扶贫办近日印发通知,明确坚决制止产业扶贫中“人情送礼”行为。要求各地在组织扶贫观摩、调研等活动中不能摆放、不得赠送扶贫产品,参加活动的人员不品尝、不收受扶贫产品(2018年12月9日人民网-人民日报)
通过落实产业扶贫政策举措,让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尽快富起来,是一件让人值得称道的好事情,但如果把帮扶成果据为己有,或居功自傲,或以“赠送品”“人情送礼”等名义处置“扶贫产品”,甚至“吃拿卡要”,侵占群众利益,则必然会损害党群、干群关系,损害脱贫攻坚大局。
帮扶的目的就是要让群众富起来。帮扶者不能因“扶贫产品”成为“赠送品”而让贫困群众增收落空,从而也让自己的帮扶成效落空。不可否认,在帮扶过程中帮扶干部也许提供资金、信息,帮助搞规划、管理,流了汗,出了力,但这些是帮扶干部受组织委托而应该做的“分内事”。好的经验可通过实地参观交流即可获得,何必把帮扶产品拿出来摆谱、邀功、送人情呢?
贫困群众之所以贫困,多是由于缺少技术资金,他们往往为油盐柴米而踌躇,为子女读书而欠债,他们需要的仅仅是基本生活需求。也许你赠送的产品只是一袋米、一件水果,但他们增收的希望和过上美好生活的愿望或许因你的这一举动而落空。
损害群众利益与党的宗旨背道而驰。把“扶贫产品”当成“赠送品”送人情,说明思想上受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侵袭,对贫困群众缺乏感情,帮扶贫困群众只是做做形式,图完成任务了事。只有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加大监督力度,依纪依规严肃处理敢于损害群众利益者,才能真正达到保护贫困群众利益的目的。
帮扶干部除发展产业,增加贫困地区和贫困户的收入之外,还应该把保护贫困群众的利益扛起来。如果他们的利益受到侵蚀,虽然增收了,照样还得贫困,帮扶就会成为空谈。只有一帮到底,切实保护帮扶对象合法权益,安排好他们的生产生活,脱贫攻坚才会有成效。(杨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