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6岁的杜老先生拿着身份证、社保卡、户口本等有效证件,去更改《购电卡》中被录错的本人姓名别字,被告知要到社区开证明,证明“自己是自己”。(2018年11月22日《华商报》)
随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相继开展,作风建设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效。尤其是各地相继推出的“信息多跑腿,让群众少跑路”、“让群众办事最多跑一次”等便民服务措施,早已成为机关、单位为民服务的原则和标配,机关“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已渐渐离人们远去。
可是,要求开具“自己是自己”的“奇葩证明”再一次出现在国网西安供电公司莲湖供电所营业大厅,而且是在要求“切实做到没有法律法规规定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发布后。这足以表明作风建设还存有“死角”,还有单位拿国务院的《通知》不当回事,给人其已“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的感觉。
供电部门向来被人们称之为“电老虎”,权力非常大,不仅普通民众惹不起,就算是单位、企业也不敢得罪他们,有时甚至连当地政府的“面子”都不给,毕竟电力在现代生产、生活中是不可或缺的动力之源。加上头上顶着“国家电网”这快金字招牌而独家经营,而且是既无竞争对手又无亏损担忧,从而养成了“只有人求我,而无我求人”的傲慢“习性”。
公司的傲慢与自大,也潜移默化地传染给了员工,面对民众亲自到场并携带着个人身份的权威证明(公安机关发放的“户口簿”和“身份证”),要求更改本因供电部门工作人员失误造成的错误时,工作人员竟以“内部规定”为由,要求开具已被“国务院”明文取缔的“奇葩证明”。可当办事民众虽不情愿但按要求将“奇葩证明”交到面前时,却并未成为其更改“购电卡”错误的依据。这要从轻了说,是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作风在作祟,而说重一点,则是供电部门员工故意“装怪”和对办事民众的有意刁难。
所以,抓作风建设不仅要紧紧盯住各级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还应该把国有企业,尤其是属于垄断性经营的大中型国有企业,也一并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唯有如此,才能让作风建设做到全覆盖而消除“死角”,让便民服务更加便民。(奇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