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好邻里纠纷也是一种责任担当
2018-11-12 15:49:28 来源:汉网

50多年前,浙江诸暨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出“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的“枫桥经验”。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

改革开放40年来,福建以其与时俱进的品格,立足“山、海、台、侨”等特色,创新性嫁接运用“枫桥经验”,有效化解矛盾纠纷。自2012年以来,福建省各级调解组织化解矛盾纠纷102.6万件,调解成功率98%以上。(11月11日 《人民日报》)

在基层工作,除了让人民群众“衣食无忧”,还得疏解和邻里之间的矛盾。俗话说,“清官难断家务事”,解决好群众之间的矛盾纠纷,并非易事。他需要方式方法,需要讲求策略。

揆诸现实,一些基层干部面临邻里矛盾,不是“和稀泥”,对张三说尽好话,又重复对李四说一遍:“邻里之间要和气”“有话好好说”“好大点事”……结果好话说了一箩筐,矛盾还是没有解决好,邻里之间的矛盾还在继续;有的,不是装聋作哑,睁只眼闭只眼,就是让群众去“找领导”,结果“小事大,大事拖炸”,让群众很不满意。

解决邻里纠纷,基层干部要做金牌调解员,莫做“和事老”。清官难断家务事,说的是“官”与“民”。如果基层干部不把自己当村长、乡长、镇长,而做群众的“父母官”“主心骨”,如果和群众打成一片,成为“家人”,一家人解决“家务事”,群众就信你,服你,听你的,如此解决邻里纠纷还难吗?不难。但,关键问题就是要如何与群众“手牵手”“心连心”,只有时刻想群众所想,急群众所急,解群众所困,时刻心系群众,才能摆脱“官架子”,走进群众,做“家人”。

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些小吾曹州县吏,一枝一叶总关情。十九大报告提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邻里之间纠纷、矛盾不可避免,如果不能解决好这些纠纷,让群众精神生活更加健康,就不利于乡村振兴,新农村建设的发展。因此,基层干部不能只注重为群众“增收”,为群众解答政策,还要关心关注邻里和谐,解决好邻里之间最关心、最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这也是新时代基层干部的责任担当。(衡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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