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保护绝不能流于形式
2018-07-06 10:00:00 来源:荆楚网
中央环保督察组近日突击检查北方某县垃圾处理场看到,污染防治设施正在运转,运行记录工整齐全,但在控制设备间发现,虽然机器不停运转,但流量计始终显示为0,既没有出水也没有进水。被检查企业负责人最终承认,机器早已损坏,为应对检查而空转污染防治设施、造假运行记录台账。此案教训深刻,更可怕的是暴露出一些地方干部的环保意识也在空转。(新华网7月4日)
  中央重视环境保护并非一两天,为何一些地方的环境问题始终原地踏步难向前?一是“没有真抓”“不是真重视”,只是形式上重视,实质上忽视。二是受经济利益和政绩考核等因素影响,一些地方重发展、轻保护,导致污染问题根本无法解决。生态保护真正落到实处,可以从以下三方面抓起。
  一是普及环境知识。环保意识缺乏的根本原因是环境知识的匮乏。没有环境知识,公民不能认识到破坏环境的严重性,也不知道其中的根本原因,更不能有效保护环境和进行环境治理。因此,要普及环境知识,从而树立环保意识。在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升级和经济生产转向创新驱动的经济发展模式下,各产业应结合自身排污特点,进行有针对性的节能减排,科普污染产生的原因及解决措施。同时创新生产模式,变污染为资源,减少污染排放。
  二是加大环保考核权重。生态环保不仅是重要的民生工程,更是生态文明的重头戏。加大环保考核权重,既是政治需要又是转型发展要求。到2020年,我国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生态环保是决胜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短期内必须打赢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地方党委政府重任在肩,加大生态环保考核权重势在必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对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期待强烈,加大环保考核权重也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要求。从这个意义上讲,生态环保考核权重不但要加大,而且比重还应有大幅提升。
  三是加大监管力度。监督管理措施作为一种硬性规定,具有高效的约束力和强制性。加大监管力度,提高惩罚硬度激发了公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对排污企业起到警示作用,也是充分发挥政府监督管理职能的重要体现,有利于新常态下人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达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新常态。
  生态文明建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能否让生态文明建设的措施真正落地,关键在领导干部。只有把生态文明建设的责任扛在肩上、记在心里、落到实处,社会才能持续稳定发展,才能还给人民绿水青山。
  稿源:荆楚网
  作者: 王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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