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泳馆里,妈妈将5岁的儿子带进了女性更衣室更衣,结果遭到多位女士的投诉。上周六,这一尴尬出现在成都太古里一家健身房游泳馆内。矛盾背后,是双方对5岁男孩有没有自理能力和认知能力观点的分歧。(6月26日《成都商报》)
这一尴尬结果的出现,涉事妈妈陈丽(化名)事先有所预料。因为她也清楚游泳馆是禁止3岁以上男童进入女性更衣室的,她自身也很认可这样的规定。既然如此,缘何她还要违背这一“也很认可的规定”呢?这不是明知故犯吗?这不是己所不欲“却”施与人吗?据陈丽所说,丈夫太忙。她认为,儿子尚不具备自行更衣、存放等能力,再说更衣室潮湿地滑,对一个5岁男孩,存有安全隐患。她也曾向工作人员寻求帮助,但儿子怎么也不愿意跟工作人员去男更衣室更衣。因此,便出现了前面的尴尬,实属无奈云云。
应该承认,陈丽所说似有一定道理。纵然事出有因,但是“情”不可“原”!
如此尴尬,对孩子健康成长不利。有心理咨询师表示,正常情况下,从2岁半开始,孩子对性就已经有意识了。家长如果带小孩进异性更衣室,会引起孩子对异性性别认识的好奇心或是误区,甚至有可能导致孩子在今后的成长中出现性早熟的情况,或会带来潜在的不良诱导。因此,5岁男童进女更衣室,无论有这样那样的间接原因,都对孩子的成长不利。如此后果,可能是这位涉事妈妈所未意识到的。如果意识到了这些,想必这位母亲断断不会做出自带5岁儿子进入女更衣室的选择。
如此尴尬,有对正在更衣女士隐私权侵犯之嫌。5岁男童也基本懂事了,进入异性更衣室,既让正在更衣的女士感到难堪尴尬,更有侵犯更衣女士隐私权之疑似。这不,涉事妈妈遭到多位女士的集体投诉,就是明证!
众所周知,游泳馆是公共活动场所。进出公共空间,就要遵守公序良俗,顾及他人感受、顾及社会影响,不可任意、任性妄为,想咋就咋,破坏规矩。很显然,“带5岁男童进女更衣室”既是家长不负责任的违规行为,也是游泳馆的放任、怂恿行为。
如何规避“5岁男童进女更衣室”这样的尴尬呢?
作为家长要严格遵守游泳馆禁止3岁以上儿童进入异性更衣室的规定,这样既敬畏规定,又尊重他人,也利于孩子健康成长,何乐而不为呢?
作为游泳馆方面,要肩负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的社会责任,一是要严格依据有关规定,及时阻止超龄儿童进入异性更衣室;再是要积极协助带孩子父母,做好其同行异性超龄儿童的更衣、存方以及安全保护工作,以解决家长的后顾之忧;如果超龄儿童拒不接受工作人员协助更衣等服务,那么这位儿童将不能获准进入游泳馆;三是从长远看,要建立亲子更衣室、第三更衣室等,以满足父母与异性子女同室更衣的实际服务需求。
当然,规避“5岁男童进女更衣室”之尴尬的措施不仅仅只有以上办法。只要肯动脑筋、肯出主意,办法总比困难多,破解如此尴尬便不在话下了。
来源:荆楚网
作者:杨若
学校:西北政法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