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湘雅三医院医学博士、副主任医师韩利华在微信朋友圈称,“病人欠的近8500元医药费,全部从他们的工资里扣除。一个256G的苹果X就这样没有了。这个病人的身份信息是假的,电话号码已经停机。我突然觉得我就是活雷锋。” 该事引发热议。(6月24日澎湃新闻网)
对于韩利华医生在微信朋友圈称病人欠费,被从自己工资里扣除,湘雅三医院称,院方只是希望韩利华、骨科负责人等协助职能部门共同追缴患者所欠医药费用。其实,这个医院多名医生证实,该院确实出台过“病人欠费从医生工资中扣除的规定”。就算不扣工资,医院让医生和科室负责人共同追缴患者所欠也是搞错了对象。医生的主要职责就是为病人治病。医院收了病人,医生只要按照病人的病情、病况进行治疗就行了,至于病人欠不欠医疗费,那是医院的管理问题,与医生无关。而这个医院却要求医生追讨病人的欠费,而且追不回来,就从医生工资中扣除,那还能让医生安心为患者治病吗?
医院让医生和科室负责人追讨患者的欠费,可能有利于追款,但这也有可能会造成严重的不良后果。由于病人欠费后由医生负责追讨,那么,医生肯定会看患者的经济状况选择性收住患者。如果患者经济状况不行,医生就会不愿收留患者,也有可能会在患者没有钱后就停止治疗,让患者出院。一旦一些危急的病人来院急救,如果没带足钱,恐怕一些医生会推来推去,从而耽误抢救。一旦耽误救治,或者没有治疗好就被赶出医院等情况,可能使医患关系更加紧张。
医生没有为病人医药费买单的义务。医院必须救死扶伤,医院收不到医药费只是商业行为上的风险,这种风险不能强加在医生身上。医院让医生追讨病人的欠费,追不回来就从工资中扣除,医生哪里还有心思用在治病救人上?试想,为了追讨患者欠债,如果医生正在给患者诊疗时,或者在做手术时,或者在开药时分了心,一旦出了差错,这个责任谁负?再说,如果患者欠费少还算好,如果一欠几万元,那医生的日子还怎么过?
医院让医生追讨病人的欠费,的这种做法与我国的《劳动法》相悖。该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医院在招录医生时,肯定没有要求他们“追讨病人欠债”这一条。劳动法同时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但这个医院把原本与医生无关的事情推给医生,并以此来克扣医生的工资,侵害了医生的权益。
医院胡乱行政,吞噬着医者仁心,伤害着医生的善良,激化了医患之间的矛盾。所以,这个医院应该立即停止让医生追讨病人欠费,并从医生工资中进行扣除的做法。医院应该建立一套收费和追讨欠费管理制度,对一些确实无力偿还欠费的病人,通过社会救助等解决。病人欠费的行为是违约行为,院方在催收无果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病人用的是虚假信息,无法确认谁是被告,院方可向政府申请补贴。
来源:荆楚网
作者:胡建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