耗资20多亿元,将长江岸边5000多亩湿地推平建工业园区,多年来仅3家企业入驻;面对中央环保督察的整改要求,当地落实不力,并试图通过调整保护区规划将“生米煮成熟饭”。被约谈后,石柱县委、县政府进行了深刻反思。“毁了绿水青山也没换来金山银山,教训惨痛!”当地政府一位负责人说。(6月14日,新华社)
湿地被称为“地球之肾”,石柱县在未获批准即毁坏湿地建园区,最终园区烂尾。丢了绿水青山,没换来金山银山的惨痛教训,对石柱县是惨痛的,对于其他地区也是一个值得反思的负面典型。毁了好山水未获真金银的警钟尤其要长鸣。
石柱县地处武陵山区生物多样性与水土保持生态功能区,又属于贫困县,在多种矛盾身份的夹击下,是保护环境还是发展经济,石柱县选择了后者,走上了先破坏环境发展经济的老路。结果,不仅园区建设步履维艰,招商也困难重重,导致园区招商成了“最大的烂尾工程”。这个烂尾工程,跨越时间七年之久,即便在中央督察组的督促之下,当地仍然试图修改保护区规划的形式,对抗督察组的检查,着实暴露出当地狭隘和短浅的发展眼光,暴露出当地不依法依纪办事的谬误。
被破坏的湿地,早于9年前即被石柱县确定为县级自然保护区。然而,在发展经济高于一切的情况下,保护区像橡皮泥一样被随意拿捏。当地投入巨资建园区,确实显现出当地发展经济决心之大。但是,在保护环境和发展经济上,如何实现平衡和可持续上,当地的抉择错走一招。
从发展经济来看,建设工业园区确实是大势所趋,是现代经济集约化、无污染、统筹发展的必然要求。但是,该不该在湿地之上建工业园区,显然是另一个问题。在既没有获得审批又缺少优势竞争条件的情况下,石柱县毁湿地招商的冲动,在没有足够的市场形势预判的情况下,走入了死胡同。
在“长江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发展共识下,石柱县的毁湿地建园区的冲动越来越不符合时宜。投入巨资毁湿地建园区,这个决策失误责任谁来担当,在督察组督察情况下,仍然试图修改湿地规划,这个责任又由谁来担当。虽然,当地就此处分了几名干部,但也充其量是处分一些低位阶干部,真正推动毁湿地的决策者责任尚未得到落实追责。即便对相关干部都实现了追责,但扭转先破坏后治理的陈旧观念,完善环境治理责任的重任仍然巨大。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毁了绿水青山也未必换来金山银山。在发展和保护环境,在如何更好发展上,石柱县毁好山水未获金山银山的教训足够沉重,警示着要守住环境底线谋发展的底线思维和发展思维,警示只有真正把环境责任落实到位,毁好山水的乱举才不至于随意发生,石柱县的教训才能拥有一点儿积极意义。
来源:荆楚网
作者:张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