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事必签”不是落实责任的规定动作
2018-06-15 10:00:00 来源:荆楚网

在基层中,有这样一种现象:个别地方响应上级号召,减少不必要的“文山会海”,为乡镇干部“减负”。但实际却是会议和文件减少了,责任却更大了。以前只需要上报电子版的文件,现在统统都要上报纸质版,还必须逐一签字盖章,少一样都要重新上报。在这样的情况下,一些乡镇干部将其戏称为“签字画押”、“逢事必签”。(6月14日,人民网)

签字盖章是为了推动广大党员干部更好的履行职责,推动工作效率提升,既是为了留下工作“痕迹”,便于日后“对账”,也是为了明确“责任人”,杜绝“相互推诿”,是工作中与责任相匹配的一种形式。

然而,一些地方,一些领导干部热衷于“逢事必签”。重要的、不重要的,紧急的、不紧急的,必要的、不必要的,都要求单位主要领导,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盖章。要上报电子版材料,要报送纸质版材料。看似是对工作负责,干事严谨,实则是一种权力的滥用,自己不敢担当责任,害怕出问题,规避责任风险的一种自我保护“借口”。

在工作落实中,我们把指挥安排多、亲力亲为少,按部就班多、灵活变通少的干部叫做“二传手”。“逢事必签”实际上也是责任落实的“二传手”,他们对工作政策学习不深,基层调研不够,情况分析不足,没有具体的工作办法和解决问题的思路,缺乏起码的担当,没有拍板的勇气,对上报的材料审核把关不严谨,又害怕出了差错,将责任推给单位和部门领导签字“担保”,折射出不敢担当责任的现实。

“逢事必签”不是落实责任的规定动作。首先,“逢事必签”是不必要的工作增加干部的工作量。一些单位和部门工作千头万绪,主要领导和负责人更是统筹各方,要求“逢事必签”没有必要,且报送电子材料、纸质材料花费的时间成本,人力成本无疑给干部增加了大量的工作量。其次,“逢事必签”滋长了脱离实际不务实的形式之风。“逢事必签”的现象,是给那些不敢担当责任的人买了“保险”,把部门和单位领导签字盖章作为自己不担当不作为的挡箭牌,滋生了一系列形式主义,是“四风”问题的一种新表现。第三,“逢事必签”有违“签字盖章”的初衷。重要的事,领导签字盖章无可厚非,然而,“大事、小事、大小事、事事签字”一定的程度上弱化了签字盖章的行政权威,过度强调“事事重要”而突出不了重点。

为担当者担当,给干事者撑腰。新时代是“撸起袖子加油干”的时代,“逢事必签”不是落实责任的规定动作,不能让“逢事必签”束缚干部的手脚,让干部“畏手畏脚”。要科学设置办事规章,让签字盖章回归本位,大胆鼓励干部撸起袖子、甩开膀子,激发广大干部用强烈的工作责任、扎实的工作作风、务实的工作措施,为建设新时代贡献出强大力量。

  来源:荆楚网

  作者:郭斗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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