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自从手机微信诞生以来,给百姓的信息交流增添了更多便利。但没想到,有人竟然在手机微信里建立了微信对骂群。面对这种与社会公德和法律相悖的违法行为,无论是手机运营商,还是国家和各级地方网信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机关,都应当依法予以严惩。
据成都商报6月11日报道,这场突然流行的对骂,起因是发泄减压,但网络发泄不等于没有底线,虚拟网络空间也不是法外之地。抱着好奇心加入一个对骂群后,一连串裸露的黄色动态图在成都姑娘温如玉的眼前刷屏了,让她感觉“恶心”,退群之前,她向后台以“散布黄色暴力内容”举报了这个对骂群。方言差异、地域差别、饮食、发音甚至是火锅的口味,都成了对抗性极强的骂点。
面对这种丑陋卑鄙而又违法的微信对骂群,我们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必须旗帜鲜明地抵制和坚决反对,绝不能任其继续自由泛滥;面对手机微信网络里不断出现的违法行为,公众必须用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思想进行分析辨别,绝不能不加分辨跟风,绝不能不加分辨去追赶某些不健康的所谓时髦网络信息。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网上网下要形成‘同心圆’,什么是同心圆?就是在党的领导下,动员全国各族人民,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共同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要建设网络良好生态,发挥网络引导舆论、反映民意的作用。网络空间是亿万民众共同的精神家园。网络空间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符合人民利益。网络空间乌烟瘴气、生态恶化,不符合人民利益。”
要打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那就必须抓紧完善法律法规建设,那就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和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和国刑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取缔微信对骂群,并依法追究对骂群群主的法律责任。只有依法净化微信群网络服务功能,才能让手机微信群更好地为全国各族人民服务。
如果手机运营商只追求经济利益,而不注重精神文明建设,那就必须让手机运营商依法受到顶格经济处罚;如果各级地方网信监管部门不依法履职尽责,那就必须按照党纪国法追究有关地方监管部门主要领导者的法律责任。只有依法加大处罚力度,才能让公众自觉受制于法律约束,才能让手机微信真正成为为百姓提供优质服务的社会正能量;只有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紧密结合在一起,才能让手机微信对骂群受到依法取缔和零容忍。
来源:荆楚网
作者:郭喜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