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2月3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国家实行“限塑令”是为了限制塑料购物袋的生产和使用,以此来遏制“白色污染”。2008年距今已有十年,“限塑令”实行效果究竟如何呢?就我个人来看,“限塑令”实行以来确有实效:大型超市的塑料袋使用数量减少一半,群众的环保意识日渐增强。但值得深思的是,现在几乎所有街边小商贩仍无偿给顾客提供塑料袋。此外,还有不少小型商场仍免费给顾客提供塑料袋。更不要说日渐增多的外卖订单,在方便就餐的同时,不可避免带来了塑料袋的过度使用和浪费。
为什么“限塑令”实行以来,限速效果有些差强人意?其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点:
第一,获取塑料购物袋的成本太低。相较于每次购物动辄几百块的消费金额来说,几毛钱的塑料购物袋似乎完全不值一提。在这种对比下,消费者渐渐对限塑令漠然视之,最后抛在脑后了。
第二,使用塑料购物袋确是有所需。虽然一直提倡消费者在购物时使用环保购物袋,但很多时候购物是一种随性、突然的消费行为,难以预料。因此,消费者不可能每次购物时身上都携带了环保购物袋。没有携带,又确实有需要,那就只好花几毛钱买了。长此以来,塑料购物袋的使用量还是居高不下。
第三,违法成本低,监管长期缺位。“限塑令”实行十年间,除了实行之初大显奇效,随后几年却渐渐淡出人们视线。近几年,我们也鲜少听闻有关执法监督部门对违反“限塑令”的企业、商家开出巨额罚单。试问这样的“限塑令”还有威慑力吗?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我们要始终坚定生态文明建设与生态文明发展的信心,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绿色发展理念,像爱护生命一样爱护生态环境,绿色发展、和谐发展。“限塑令”正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如今“限塑令”政策落地已有十年,效果虽有,却差强人意。十年后,“限塑令”又该何去何从?我们是要绿水青山还是要金山银山?我们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十年后,要让“限塑令”仍有其效,还得双管齐下。一方面要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加大基层监管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对违反“限塑令”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罚款;另一方面,加强环保宣传力度。消费者只有将环保理念内化于心,才能将环保行为外化于行。
塑料袋,甚至塑料制品的存在不可避免。我们一方面要控制它的生产、使用;另一方面还要加强塑料袋的回收和循环利用。以此来为“白色污染”减速,让“限塑令”真正发挥作用,留给后人一片美好的绿水青山。
来源:荆楚网
作者:会飞的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