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农村贫困户危房改造的中央专项资金,却被挪用去做“面子工程”。2012年至2014年,来凤县百福司镇申报危房1415户,改造资金1061.25万元,其中被挪用801万元。5月26日晚,央视焦点访谈以《顾了“面子”、伤了“里子”》为题曝光此事。昨日,来凤县通报,百福司镇党委书记被免职,纪委监委对相关责任人立案,对全县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展开专项清理。(2018年5月29日 《楚天都市报》)
来凤县是国家级贫困县,百福司镇地处鄂湘渝三省交界地带,据统计该镇2017年有2000多户贫困家庭,不少贫困户都还住在木结构的危房中。当地农村危房改造花名册显示,不少人家早在几年前就已被列为危房改造对象,且已经领取了相关补助资金,而“名义上的当事人”房主却“完全不知情”。原来,近千万危房改造资金被“张冠李戴”,挪用打造至今“停摆烂尾”的特色民居工程,“荒唐决策”换来了“讽刺效果”。笔者不禁感慨,挪用千万搞“面子”,活该丢“帽子”!
农村危房改造本是为困难群众雪中送炭的暖心工程,却被当地政府弄成了盲目追求面子政绩的糟心工程。虽然当地在事件曝光之后,及时回应、迅速处理,但在就事论事处理之余,我们有必要深思,挪用近千万搞“面子工程”,问题到底出在哪儿?
百福司镇2012年一份会议纪要显示,“2012年镇建管办要继续利用危房改造资金对南河村至集镇公路沿线等地段楼房进行特色民居改造” ,“捆绑2012年度危房改造资金约216万元用于特色民居改造”。当地以会议纪要形式明确“捆绑资金”,表面上看是集中力量办大事,但是罔顾当地实际情况,背离群众“危房改造”期待,盲目追求“特色民居”效果,实际上是主次不分、本末倒置,说到底还是不怕群众不满意、就怕领导不注意的“注意力政绩观”在作祟。
近年来,为解决农村困难群众基本居住安全和居住条件,国家和地方相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惠民政策,明确要求项目资金“专项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挤占和挪用”,并多次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从严查处了一大批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很难想象,在从严审核、多次检查、年终考核的情况下,当地还是动起了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的“歪脑筋”?究其根本,除了扭曲的政绩观驱使之外,也充分暴露出监管部门的层层失范。试问,多年挪用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资金,难道相关部门毫不知情?是履职尽责能力有问题,还是听之任之不作为?
梳理事件,不难发现当地之所以能够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农村危房改造资金如入无人之境,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干部群众信息不对称。当地老百姓不仅对国家相关政策“一头雾水”,对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等重要信息被盗用也“完全不知情”。毫不夸张地说,农村老百姓在很多情况下都被“蒙在鼓里”。
凡此种种,无不折射出一些基层地方政府政绩观的扭曲、责任心的缺失,这也当前基层治理的一个老大难问题。
话又说回来,大发展必须要大投入。平心而论,长期以来“缺钱”始终是基层发展普遍面临的最大现实,特别是乡镇一级,各类项目资金“散、小、乱、杂”是不争的事实。如果乡镇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凡事站稳群众立场、走好群众路线,统筹整合项目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撬动作用,抓重点、破难点、疏堵点、除痛点包括造亮点,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倒也无可厚非。但倘若为搞“面子”,而触红线、踩雷区抑或违纪违法,那就必然会丢“帽子”甚至是进“号子”。
来源:荆楚网
作者:李福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