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杭州市临安区委第一巡察组,在对某单位开展驻点巡察过程中,发现单位资金使用节俭,工会福利大量结余,员工常常自掏腰包,单位财务却有苦难言……在有结余的情况下,工会中人均1000元的节日福利也没有到位,干部职工该享有的福利都没有享受到。随后,又发现了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的其他情形,临安区委很快对该局领导班子作出了调整。(5月21日《工人日报》)
工会福利费大量结余,干部职工该发的福利不发,这个地方的做法令人深思——这是另一种怕担责、不作为!
自2012年12起,执行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以来,开启了一场正风肃纪、激浊扬清、刷新吏治的作风之变。仅就福利一事来说,原来单位滥发福利的现象几乎绝迹。以笔者揣测,被临安区委第一巡察组的这家单位的领导,小算盘打得蛮精。以“我”为中心,画个圈儿,凡是可能损伤“我”的事情绝对不干。他出于自己不犯错之考量,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宁可让单位干部职工该享有的福利不要享受,换言之,宁可牺牲干部职工该享有的人均1000元福利,都要确保自身仕途晋升的平稳、安全。
在一些地方,有些领导把上面的精神“念歪”了。有种现象比较普遍,在有些领导那里,八项规定好像不是针对领导的约束,似乎成了对一般干部职工日常福利的限制。全国总工会财务部于2014年12月8日曾针对此现象下发《关于<关于加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通知>的补充通知》,明确了基层工会组织用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开展春游秋游等集体活动,逢年过节向全体会员发放少量的节日慰问品,给予工会会员过生日的慰问,对开展职工教育活动中的优秀学员(包括自学)给予奖励,开展的各类文体活动按规定开支伙食补助费、夜餐费等规定。
由此可知,贯彻八项规定精神并非要牺牲干部职工应该享有福利。有些干部为了省事、怕自己出事,该享有的福利也不给干部职工发放,这种机械、走极端地执行纪律规定,看似严格,实则也是不担当、不作为,应该严肃问责。
来源:荆楚网
作者:杨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