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白新闻从多个权威渠道核实,河南省开封市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副主任科员宋某因刑事犯罪被判5年,服刑期间工资和住房公积金均正常发放。目前,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已向该区财政局发函,要求收缴宋某服刑期间发放的工资及住房公积金。值得一提的是,判决书中显示宋某的身份是“农民”,而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上述文件则显示,宋某系中共党员,是该局副主任科员。(5月17日《大白新闻》)
官员服刑,工资照发,已经是怪相,判决书上,官员变农民,更是怪相,是法官不认真还是有猫腻?
如果是法官不认真,那么,就要追究法官不认真的责任,判决书是司法判决,神圣威严,岂能出如此荒诞错误?笔者发现,判断书出错的新闻不再少数,但是,把身份填错的,真的不多。如果是工作不认真,那也是不认真到一定的“级别”了,或者说,简直就是把打印判决书当儿戏了。我们不得不质疑,这里的判决书认定、审核程序是不是太形式主义了?
如果是背后猫腻,那么,就更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众所周知,身为干部,打架斗殴,甚至出现人命,这绝对是一个需要深究的事件,甚至可以说,应该严厉处罚,因为影响太恶劣了。但是,如果是农民身份,似乎,就不会引起关注,因此,在处罚上也就不会按照最严厉的标准了,因此,身份一变,量刑就有出入,所以,我们不得不质疑是不是有猫腻。而且,还有服刑还领工资和公积金,这就更让人质疑这个“宋某”背后有怎样的猫腻了。
但是,不管是法官不认真,还是有猫腻,这都是一起严重的责任事故,这个责任事故,损害法官形象,削弱法律威力,都必须进行深入调查,通过调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重新树立起法官形象,法律威严。执法如山,不能有任何疏忽,任何不认真,任何猫腻,因为任何疏忽、不认真和猫腻,都会让法律力量在公民心中一落千丈,都会损害法律的神圣威严。
河南省开封市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一直未接到判决书。经该局自查,应追缴宋某工资从2017年5月至2018年4月。经了解,宋某个人住房公积金已转入到区国库支付中心。如果不是该局自查,那么,这个主人公宋某还不知道要吃空饷到何时?为什么我们的法院工作与地方财政工作,部门单位工作不能够通过大数据相关链接,共同惩罚犯罪分子呢?这是执法工作的不全程,还是部门单位工作的太被动?还是另有其他原因?这不得不让人深思。
来源:荆楚网
作者:殷建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