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张先生反映,5月13日下午,住在朝阳区古塔公园附近的父亲出门遛狗,突然腿部中箭。弓箭持有者发现伤人后,让伤人同伴先行离开现场。张先生报警并将父亲送到医院治疗。目前,老人没有生命危险,但仍需住院治疗。昨天下午,朝阳警方通报,两名嫌疑人已被朝阳警方依法刑事拘留。(5月16日《北京晨报》)
老人正在公园遛狗,突然左腿觉得一阵剧痛,一看腿上竟然插着一支箭,这并不是意外,实则是人祸。公园里来来往往的人那么多,“箭友”们竟然相约在此练箭,实在是选错了地方。将公园当成练箭的靶场,虽然参与者通过付出较低的成本,获得了较高的幸福感、获得感,但隔三差五飞出的“冷箭”,却对市民的人身安全构成了巨大威胁。试想,如果这次箭不是射在腿上,而是射在别的地方,后果是不堪想象的,万一出了人命怎么办?
“箭友”们通过相约练箭的方式来获得个人的幸福感,我们无权投反对票。但需要强调的是,个人幸福也必须建立在社会秩序之上,也必须被纳入社会文明的轨道,而不能信马由缰、过于任性。如果个人行为凌驾于社会规则之上,失去了规则意识,破坏了社会秩序,注定要与风险同行,也必然会付出相应的代价。更为关键的是,通过违反社会规则、破坏社会秩序获得的幸福感,也注定难以持久。
回到新闻事件中,据朝阳警方通报称,涉嫌射伤老人的“箭友”郜某和袁某已被刑事拘留。被刑事拘也留意味着,郜某和袁某必须接受法律的制裁,这就是无视社会规则的后果。古人云:无规矩不成方圆。规则的初衷在于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规则的本义在于“保护”两字。如果过于任性不遵守规则、视规则为无物,规则自然就保护不了你。所以,行事做人对规则还是应该要有敬畏之心。
孟德斯鸠说:“自由不是无限制的自由,自由是一种能做法律许可的任何事的权力。”遵守规则,是道德标准也是法律规范,是对文明社会公民日常生活的最基本要求:上学时,不迟到早退是规则;开车时,红灯停绿灯行是规则;旅游时,不踩踏草坪、不乱刻乱画也是规则……在社会规则面前,没有人是旁观者。只有每个社会成员都发自内心地敬畏规则,遵守规则,社会才能安定和谐、秩序井然。
来源:荆楚网
作者:丁恒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