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6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登了署名为“钟纪晟”的文章《通过“假离婚”方式买卖房产以少缴纳税款行为应如何定性处理》,介绍了某省某局正处级党员干部张某为在换购住房过程中少缴纳税款,张某与其妻商定先办理离婚手续,待换购完成后再办理复婚手续。作者指出,张某的行为不仅违背了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而且还侵害了国家利益,造成国家税收损失,根据《党纪处分条例》规定,相关党组织应对其作出诫勉谈话的处理。(5月17日 人民网)
高房价的时代里,一套房子往往承载着几代人的努力,房价成为了当下最热门的“话题”。当热销楼盘通宵达旦排队买房的“桥段”,邂逅限购区摇号买房如同“中彩票”的剧情,自然上演了一出出买房的“情景剧”。而今,身为正处级干部的张某为换购住房,不惜使出“假离婚”的“伎俩”,着实让人心生感叹!
正所谓“婚姻不是儿戏”。然而,正处级干部张某为购房逃税而选择“假离婚”,凸显了高房价时代的社会众生相,“假离婚”背后是高房价下的“无奈”,更是制度不健全的漏洞让公众看到了省钱的“捷径”。
其实,为买房逃税而“假离婚”的怪象早已屡见不鲜。俗话说“触动利益比触及灵魂还难”。在“假离婚”的低成本与“省资金”的高回报所产生的巨大落差下,让“假离婚”成为了逃避税收、快速省钱的“妙招”,成为了许多购房者心照不宣的“秘密”。
诚然,领导干部也是人,也会囊中羞涩,选择用“假离婚”来逃避税收,想必也是无奈之举。然而,领导干部却不是普通人,带头“钻空子”,打“擦边球”,客观上侵害了国家利益,造成国家税收损失,主观上也违背了诚实守信的社会公德,却是作了最坏的示范。
“省钱诚可贵,诚信价更高。”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一言一行、一举一动,群众都看在眼里、记在心上。公务员的职业属性,就要求党员干部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挡得住诱惑、经得起考验、稳得住心神、担得起责任。而手握公权的“双刃剑”,一旦划开了思想的“口子”,就容易走进违规违纪甚至违法的“漩涡”,更应多积尺寸之功,经常防微杜渐。
然而,党员干部为买卖房产“假离婚”,却不是个“黑色幽默”,值得每一位领导干部对照检查,反思反省,引以为戒。首先,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补足精神之钙,强化信念之基是根本。补齐制度的漏洞,让“假离婚”不再成为逃税“利器”是关键,而唯有加强房价管控力度,运用好“房住不炒”的指挥棒,加大供需两侧发力的调控政策,让房价渐回理性通道,才能让为买卖房产而“假离婚”成为“昨日笑谈”。
来源:荆楚网
作者:王鸣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