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6日,华西都市报记者从四川安岳县纪委监委获悉,针对资阳市“阳光问廉”曝光的4个案例,该县纪委监委迅速介入调查,几天内便查实了曝光的城北乡村干部收受“车马费”的问题。该县纪委监委顺藤摸瓜,进一步排查发现,城北乡竟还有多名村干部拿过“车马费”。(4月27日 《华西都市报》)
在中央和地方都在大力惩治“微腐败”的当下,依然有部分基层干部罔顾党纪法律,顶风作案。近日,在资阳市“阳光问廉”栏目中,《伤人的“车马费”》引起了网民和相关部门的关注。当地纪委以此为线索,顺藤摸瓜,居然又在城北乡挖出了多起同样的违纪案件。调查发现,城北乡多名村干部在为村民办理农村宅基地审批时,收取了数额不等的“车马费”。虽然违纪人员已经受到了相应的处罚,违法所得也将悉数归还村民,但是对于如何根治此类“微腐败”,我们还应该有更多深刻反思。
俗话说,“别拿村官不当干部”。严格意义上说,村干部确实不是“官”,可是村干部手中有权,且直接服务于群众。如果村干部手中的权力得不到有效的监管,腐败便会应运而生。当前,对村干部的监管,还存在着“上级监督太远,同级监督太软,下级监督太难”的弊病。所以,在这种大背景下,如果村干部缺乏对权力的敬畏和自我约束,那么村干部贪腐的概率是极高的。这就是为何某些地方出现“微腐败”,总是伴随着“窝案”的原因。
因此,要根治“微腐败”必须要织密监管网络,着力解决监管软弱和监管缺位的难题,彻底将村干部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同时,还要加强对村干部的廉政教育,树立清白为民的服务意识。不过,除此之外,恐怕还要在“简政便民”上下大功夫,从制度上压缩“微腐败”生存的空间。
回到新闻,村民之所以要给村干部“车马费”,并非村民不知道村干部的做法是违规违纪的。村民之所以会给“车马费”,其实也有着经济上的考量。因为如果给村干部几百上千的“车马费”,就能顺利完成农村宅基地审批程序,拿到宅基地证,在某些村民看来也是一笔“划算”的生意。毕竟村民自己去办理,一则程序不清楚,二则效率也不高,来来回回地折腾,即便是成功办理了,前前后后花费的时间和精力也是巨大的。与其如此,花点“车马费”买方便,就算心有不甘,但也还是会接受。
不难看出,所谓的“车马费”顽疾,追根溯源,其实是“简政便民”还不够,还要再发力。如今,各地都在整合系统数据,依托科技手段,大力推行“最多跑一次”制度,通过“简政便民”改革,对接群众需求,提升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试问,一旦宅基地的申请、留转、审批能够实现“一键办理”,谁还会给村干部“车马费”呢?
稿源:荆楚网
作者:沈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