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日报评论员 肖畅
近来,互联网企业责任问题引起普遍关注。近期曝光的案例中,利用大数据“杀熟”、制作假视频、传播低俗内容、恶搞经典等等是问题比较集中的领域。最新的一个案例是,有用户手机百度搜索“德邦物流”,结果搜索出来的是一家打着“德邦”旗号的山寨物流公司。
互联网企业一直处在创新前沿,向社会提供信息产品与服务,为社会创造价值。但随着上述案例为代表、暴露出的互联网领域的问题,让人们反思互联网企业的责任。
企业就要承担企业责任,这是个常识。过去,人们谈论企业责任,会想到污染排放、生产假冒伪劣、就业歧视等等。随着互联网时代来临,互联网企业兴起,新的问题随之出现。比如有一段时间,社会聚焦电商平台售卖假冒伪劣的问题,很多消费者感慨“投诉无门”,因为各大电商平台强化自己的“第三方”身份。互联网是虚拟经济,互联网企业不直接从事生产,甚至互联网企业可能也不排放污水废气,因此相对来说,互联网企业的责任容易弱化、虚化。
我们在网络生活中,也许多多少少遭遇过这些现象:通过电商购物,需要反复研究比较,以免“实物与图片不符”;通过网络平台浏览资讯、获取信息,但也容易陷入大数据“精准推送”的迷障;通过搜索引擎了解产品和服务,结果鱼龙混杂、真伪难辨,为竞价排名遮望眼;打车软件提供了出行方便,但遇到打车高峰、特殊天气,软件临时调价,又变相制造了“打车难”;享受共享单车的便利,但随意停放的单车又给城市秩序带来困扰。网络改变生活,技术带来方便,这些都离不开互联网企业责任的履行。
网络是个放大器,既能凝聚正能量,也会放大负能量。网络时代,“用户上传内容”变得普遍,但如果社交媒体只是以“第三方”平台自居,它就容易成为谣言的扩散器;营销团队搞策划,制作假图片、假视频甚至发动“网络水军”炮制虚假民意,如果网络平台不做好“把关人”,无异于放任社会真相被导演,造成社会认识和价值观的模糊、混乱。这些也是“排污”,危害甚至更大。
互联网和信息事业代表先进生产力,互联网企业应该是创新经济的先行者。今天,中国有7亿多网民,分享经济、人工智能、手机支付、云端、直播在深刻改变社会生活,信息化、数字化渗透到了各行各业。今天的中国互联网企业,不再是当年的“初生牛犊”,它们在推动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就业,催生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都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在近日召开的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压实互联网企业的主体责任,决不能让互联网成为传播有害信息、造谣生事的平台。”互联网企业不能仅以聚合者、分享者、推送者自居,必须切实担负起企业责任,让网络空间更加清朗。还应有追求、有抱负,开拓创新,为中国建设网络强国作出应有的贡献。
编辑:张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