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4月19日,习近平同志在网络安全与信息工作座谈会上发表了重要讲话,强调:“要建设网络良好生态,发挥网络引导舆论,反映民意的作用。”这就要求我们在推动互联网发展中,不仅要注重发挥其“技术便利”优势,更要强化其“网络监督”作用,让互联网能成为发扬人民民主、接受人民监督的新渠道,成为领导干部“察民情、知民意、解民心”的得力助手。
随着公民参政议政意识的觉醒,越来越多的网民热衷于通过互联网了解国家事务,交流和发表意见、建议,对社会公共事务和公共权力运行中的行为偏差、失范行为进行批评和制约,从而实现对公共权力的监督。而网络监督的全民参与性、便捷性、交互性和保密性也让其在社会治理中发挥着特有的作用:一方面,它的匿名性让举报人能够放心地在网络上对于失职的干部进行举报,有利于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另一方面,它的便捷性和交互性也在一定程度上打破了过去“干群信息”不对称的窘况,使得干部和群众都能对对方的行为及权力运行有深入的了解,促进公民权利的实现;与此同时,公民在互联网上的发声,一定程度上承担了过去“基层调研”的作用,能够让各项决策更贴近群众需求,提升政府的管理效率。
打造“天朗气清、生态良好”的网络空间是发挥互联网监督作用的前提条件。近年来,网络舆论形势仍然严峻复杂,仍然有一些不怀好意者打着“网络监督”的旗号,恶意去诋毁中国发展成果,歪曲社会主义制度,歪曲共产党为群众所做的努力。而当前许多网民年龄偏小,心智还未完全成熟,容易被这些舆论所引导,使得网上一些看似是“民心所向”的民意诉求,实质是网民受恶意诱导产生的言论,若处理不当,很可能会削弱政府公信力,进一步形成一种干部“当官不为民做主”的舆论导向,恶化干群关系,反而让互联网监督起到了反效果。
形成一整套规范的监督流程体系是发挥互联网监督作用的内在要求。官德修养不仅要靠自律,也要强调他律,网络监督作用的发挥,不能想着去依靠干部日常多“上上网”“看看评论”,要想切实发挥出网络监督的作用,还要依靠外力作用,让领导干部“不得不听”“不得不看”“不得不重视”。首先,要规范网络举报和网络监督行为。确定统一的监督受理部门,避免许多有价值的监督内容反映无门,同时也要完善网络监管,保障举报者的个人隐私不被泄露,也要让那些虚假传播消息的人受到一定的惩罚;此外,要建立监督反馈机制,对于群众反映较多的问题和诉求,要像“市长热线”等电话来访一样,转给相关部门处理后,将处理结果在网络上进行公示,以加强互联网监督的交互性,激发群众监督热情,才能让监督发挥实效。
长期以来,“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的认知一直存在于我们的脑中,与之类似的,网络监督其实也存在着正反的对立面,用好了,它是“宝库”;用不好,它就是“魔盒”。因此,我们一定要“扬其所长”、“破其所短”,让网络监督能真正发挥其不可替代的作用。
来源:荆楚网
作者:曹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