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干部立政德,就要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湖南娄底市娄星区探索把区管干部“八小时外”生活纳入干部考察范围,将私德表现作为选人用人的重要参考,实现“领导干部的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管理就跟踪到哪里”,有效消除监管盲区。(4月19日《人民日报》)
近年一些组织部门开始关注干部“八小时外”生活,并纳入选拔任用考察依据。“八小时外”考察成常态虽还没能全面实行,但这样好处多多,应该逐步实行。
形成良好用人导向,激发干事创业热情。德能勤绩廉,本来是对一名干部综合评价,也是五个全面全方位要求。然而以往组织部门考察识别干部时,对工作之外的情况了解较少,对“德”缺乏有效识别手段,更多是注重后四个方面。将“八小时外”生活情况纳入考察范围,干部需要真正做到德才兼备、内外如一、修身养德。这样对于干部成长也更有利,会走得更顺、更远,减少出现“问题”干部。同时,对那些工作能力优秀,品德过硬的干部也是极大的激励,对于年轻干部也是很好的引导,利于形成良好工作氛围,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赢得更多民心。考察过程中,采用问卷调查和深度访谈,走访干部社区、邻居和群众,听他们对干部的评价。这种得到的信息往往是最直观、最真实的,对生活作风、人际交往、孝亲敬老、邻里关系等情况了如指掌。对群众而言,让他们感受到了尊重和重视,党的用人政策的变化,必定在日后的社会监督、政策宣传、正向引导方面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进一步密切干群关系,赢得更多点赞和民心。
弘扬正能量,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党风、政风、社风和民风,这四者可谓密不可分。规范用人机制,完善识别手段,对于形成良好的党风政风起到极大助推作用。“八小时外”纳入干部考察,不单是让干部个人重视品行道德,也能极大引导群众和社会积极参与到弘扬正能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来,起到率带促进作用,以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形成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
来源:荆楚网
作者:曾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