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机构改革中提高执政能力
2018-04-09 10:01:00 来源:荆楚网

  日前,中组部部长陈希同志发文强调,“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迫切要求通过科学设置机构、合理配置职能、统筹使用编制、完善体制机制,使党和国家机构更好承载历史使命。”不仅阐明了党的领导、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同机构改革之间的内在关系,也剖析了机构改革对执政能力提高的重要意义。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通过转职能、调结构,不断理顺行政关系,着力打造“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机构体系,极大地提高了百姓的获得感。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一些领域党政部门也还存在职责交叉、权责脱节、职能越位等问题,长此以往,就会影响党的执政能力提高,迫切需要通过机构改革进一步提高党的执政能力。

  提高执政为民的能力。国家运行有序,人民才能和谐幸福。机构改革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优化服务、务实为民。一些部门服务上跟不上,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难落地,有的地方执行力不强,缺乏服务群众的能力。只有及时呼应群众呼声,在优化服务上下功夫,科学合理地设置机构,轻装简行开展工作,使机构设置更加科学、职能更加优化、权责更加协同、监督监管更加有力、运行更加高效,才能提高群众满意率。比如,解决因交叉而造成的推诿扯皮问题,因程序琐碎而造成的效率不高问题,将机构的服务职能凸显出来,从而提高执政为民的能力。

  提高推动发展的能力。正如陈希部长所指出的,“加强党的长期执政能力建设,要求通过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时代、新征程提出新任务,对党员干部的现代化执政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一些部门职责上“打架”,功能上“滞后”,效率上“延时”,成为推进改革发展的“中梗阻”。在机构改革上回应时代发展需要,形成与现代治理理念相匹配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制,才能更好地为推进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能力支撑。比如,破解职责分散、零碎的难题,加大党的领导全覆盖等等,为现代化发展提供机构保障。

  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机构运转不仅是服务效率、治理能力的体现,也是作风好坏的直观反映,一个部门运转有效,则作风优,运转不畅,就会滋生不良作风。分析一些地方一些领域“政出多门、九龙治水”的现象,没有发挥“人多力量大作用”,反而产生“人多打乱仗”问题,很大一部分原因在于职能不清、责权不明、监督不力。当看到,责权一旦确定,监督一旦给力,就会在很大程度上压缩作风腐化的空间。这就需要聚焦政策不清、政策限制、责任部门不明确等问题短板做好“除法”,将机构改革的制度设计落地落实,进一步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稿源:荆楚网

  作者:王青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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