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于泽
近日有报道称,广东湛江遂溪县官湖村有位叫陈生的企业家,投入2亿元为村民建成一批别墅,原计划每户送一套,由于部分村民提出多分一两套的“无理要求”而分不下去。舆论纷纷指责村民“人心无比复杂”,村民“行事的逻辑起点都是一种单线的利益最大化”,甚至把板子打到了“不患寡而患不均”上了。
这些人的逻辑似乎是,既然企业家“行善”,别墅是白送的,村民就没有讨价还价的余地,理应无条件服从这一单方面安排。有的村民有2个儿子且结婚分家了,不接受一户一套的分配方案,就被斥为“闹剧”。
但这里边存在一个悖论:企业家给每户村民送一套别墅,其预设是每个村民都是值得尊重的;既然如此,送别墅者不能摆出居高临下的姿态。如果村民提出合理的利益诉求,不应被指为“人心无比复杂”“不患寡而患不均”。部分村民的诉求有无合理性,这是需要深入探讨的。
首先要弄清楚的是,陈生送给村民的别墅,是否真的一个白送、村民白得?根据媒体报道,陈生似乎是将官湖村大部分土地都弄到手里,建成了较大规模的生态养猪场、统一种植荔枝树,再分给村民进行种养,这意味着陈生与村民之间形成一种“公司+农户”的经营模式。陈生送别墅,就既有公益属性,可能也有通过统一建别墅整理土地、实现土地集约经营的用意在。
另据媒体报道,遂溪县委书记余庆创表示,陈生筹建捐赠别墅是自发行为,并无向县镇两级进行沟通,村委会也没上报相关情况。这就涉及一个原则问题:陈生所建别墅有没有履行合法用地手续,是否取得政府建设规划部门批复?如果没有完备的手续,免费送给村民的别墅就属违法建设,弄不好会损害村民切身利益。
替村民免费建别墅,要防止损害村民合法权益。陈生建别墅征用了村民宅基地,每栋占地大,但官湖村的建设用地有限,建别墅对村民自建房具有挤出效应。如果村民有2个儿子且结婚分家了,他们要求多分一套别墅或者保留自家老房子,完全合情合理合法。别墅分不下去,不分青红皂白就怪罪村民,这是一种精英思维和偏见。
企业家回乡免费送别墅如果算是公益事业,同样需要法律的规制,也离不开社会的监督,以防止公益旗号下的“灯下黑”。
(作者为本报评论员)
编辑:宗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