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妇联日前下发《关于开展“乡村振兴巾帼行动”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要加强思想引领,动员农村妇女积极投身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提高农村妇女参与乡村振兴的素质和能力;开展“美丽家园”建设活动,引领农村妇女共建共享生态宜居新农家。(2月13日 《人民日报》)
在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征途中,总有一股力量需要重视,那便是农村中的妇女们。因为在农村发展中,女性占据着重要地位,她们生儿育女、相夫教子,在丈夫外出务工的时候,自己在家里种田,带孩子、抚养老人,正因为如此,每个家庭才能够越来越和睦,农村社会才能够运行顺畅。
随着社会的发展,国家法律法规的完善,中国女性的地位逐步提高,很多女同胞进入职场,展现出了“巾帼不让须眉”的气概。同样,在农村地区,女同胞们发挥着重要作用,成为了农村发展不可忽视的力量。不论是在家的留守妇女,还是外出务工妇女,他们都在为自己的家庭,为农村发展贡献着不可磨灭的贡献。
女性同胞由于自身的体质原因、性格特点,可能外表上没有男性那么刚强,尤其是对于农村女性来讲,在从事农业生产过程中,不具有优势。然而,我们却可以看到,每一块农田上,每一片土地上,都有女性同胞们忙碌的身影,她们以小小的身躯,撑起了整个家庭,在生产生活中,并没有表现出柔弱的一面,而且在面对家庭困境时,她们却展现出了异乎寻常的顽强。
如今,党中央发出了乡村振兴的号角,在实现农村更美的征途中,广大女性同胞更应该行动起来,在乡村振兴过程中,发挥自己应有的作用。对于各级妇联组织而言,更应该围绕职能职责,在农村产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乡风文明建设、农村弱势群体关爱等方面发挥妇联组织的独特作用,团结带领好女同胞,提升其职业技能,增强她们的竞争优势,动员好、组织好农村妇女,让他们感受到成长的快乐,让他们体悟到更具有价值背后的获得感。
乡村振兴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农村女同胞们更应该发挥“半边天”的作用,在实现乡村全面振兴的过程中,贡献巾帼力量。
稿源:荆楚网
作者:梅子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