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网页时,出现的弹窗广告让人头疼。虽然广告法规定,“在互联网页面以弹出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应当显著标明关闭标志,确保一键关闭”,但是,一些弹窗广告的关闭按钮小,如果点错就会打开更多的广告;还有的虽然能够关闭,却经常在几秒后再次弹出……一项调查显示,仅0.9%的受访者浏览网页时没有被弹窗广告打扰过。(2月8日《中国青年报》)
人们通过网络从事相关工作,在网上看新闻、购物,已十分普遍和常见。但是,弹窗广告的出现却给很多用户带来了不便。广告法规定的弹窗广告应当确保“一键关闭”,曾引起网友的关注和好评。可是,一半以上的受访者表示,曾遇到过弹窗广告关闭按钮过于隐蔽的问题。也就是说,弹窗广告商家用隐藏关闭按键的方法巧妙地回避了“一键关闭”的规定。82.4%的受访者直言反感弹窗广告,说明网民对弹窗广告的骚扰很难回避和抗拒,“一键关闭”功能在抑制弹窗广告问题上并不十分有效,或者效果并不明显。这也意味着,“一键关闭”看起来很漂亮很简单,但实际操作起来并不轻松容易。
当法律介入弹窗广告以后,弹窗广告依然毫无收敛,反而肆无忌惮,想方设法地去钻规定的空子,固然有弹窗广告固有的劣性蔓延因素,同时,也折射出网络或商家对法律无敬畏的态度。如果规定不能落实,“一键关闭”成了奢望,商家对弹窗广告的贪欲就会更加肆意膨胀。
法律,是保护公众权利的头盔,是惩戒专横者的工具。“一键关闭”弹窗广告要发挥作用,首先要管住遮盖或隐蔽关闭按钮的这种“把戏”,确保弹窗广告有“显著标明关闭标志”;其次要设置并启动广告举报程序,当网民发现一键不能关闭或者隐藏关闭按钮的弹窗广告后,方便网民直接举报;再就是要追求法律效果,严厉查处发布一键不能关闭的弹窗广告的网络平台,让它们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依法斩断违法谋利的渠道。(卞广春)
编辑:张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