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消费高峰,中消协发布2018年春节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对待优惠促销,避免陷入商家精心设置的陷阱。(2月7日《光明日报》)
中消协以及各地消协的种种提醒,犹如画出了消费市场的陷阱图。从这些囊括了衣食住行的提醒中,相信消费者能感受到消协的良苦用心。但另一方面,提醒面广量大,恰恰折射出陷阱面广量大。在这些被提醒的陷阱前,消费者难免还会产生防不胜防的无奈之感。
消费陷阱不仅多,而且很隐蔽,消费者往往难以察觉。譬如消协告知广大消费者,春节出游入住酒店时,应查看酒店证照是否齐全、查看相关资质、咨询发票开具,了解确认后,再选择证照齐全、经营状况好的酒店,以便得到权益保障。做法很细致,然而让一个旅客要了解这些情况,未免不切实际。这还只是住宿这一项,此外消费者还要吃饭、购物、游览、娱乐等等。倘若每进行一次消费,就要先考察再选择,消费就成了“技术活”,消费者就成了“侦察员”,那消费不再是享受而是遭罪,消费者也准会身心俱疲了。
其实,老百姓不想成专家,只是希望能当一个“傻傻的”消费者,无须“全副武装”上市场,不用一消费就如履薄冰。对于消协的诸多提醒,消费者不是不想“醒”,而更是没本事“醒”。消费者也不奢望商家个个都是“义商”,但期待能有一个商家想乱来也不敢的监管环境。从这个层面考量,与其说消协是给消费者提醒,不如说是在提醒市场监管者。
市场不缺法律法规,然而让商家敬畏的法规应该是有腿的,会从纸上走下来,会走进市场的角角落落,会追着坑蒙欺诈不放,会追得违法商家走投无路。而法律的双腿,要靠监管者给装上去——深入一线,贴近前沿,明察加暗访,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对违规行为露头即打。只有法律长腿,天天入市,才能不让消费变成“技术活”,才能保证消费者“傻而无忧”,这才是市场监管者的应尽职责。(杜学峰)
编辑:张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