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直播+销售”俨然成为一种新型商品销售模式,商家可以利用直播宣传自己的商品,让人们在观看直播的同时了解商品,以期更好地销售;受众则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更适合自己的商品。低成本、高转化率让越来越多的商家加入直播行列。在直播售卖的商品中,食品、药品等占据着很大的比重,这些商品是否来源正规、符合相关标准?有主播制售糖果辣酱自称“很卫生”,有主播出售减肥药不知生产厂家。(2月6日《法制日报》)
“直播+销售”卖得就是粉丝经济,商业模式很简单,先圈占一批忠实粉丝,然后在直播过程中,向粉丝推广销售商品,由此在广告、打赏之外,开辟了新的流量变现模式。“直播+销售”本身没有好坏之分,只是一种销售模式罢了,但是,无论哪种销售模式,都要遵守法规,不能违规售卖假冒伪劣商品,不能销售“三无产品”,更何况涉及到食品、药品,均要经营许可证才行。
显然,主播不仅没有经营许可证,所销售的商品也属于典型的“三无产品”,极有可能是小作坊、家庭厨房等加工而成,如此一来,其产品质量、卫生状况就难以保障了。而且,从记者追问的情况看,主播均在有意回避产品资质、生产厂家、卫生质量等关键问题,只是单纯强调食品好吃、减肥药好用,一个劲向粉丝推荐兜售,并百般安慰让粉丝放心购买。
直播卖食药品是利用粉丝、朋友的信任度,借机推销产品牟利,但在产品质量卫生方面,往往就不确定了,只是单纯以自己也在食用为由,博取消费者的信任。由此即会潜藏一定的安全风险,难以确保商品质量无虞,而且如果出现质量卫生问题的话,粉丝索赔维权也存在困难。可见,粉丝要理性冷静看待主播销售食药品,应先看其产品是否资质齐全,是否正规厂家出品,再选择合适的商品购买,不要只听主播一面之词。
按照相关规定,直播平台对主播和内容负有管理审核职责。因此,主播在直播平台上销售“三无产品”,已经触犯相关法规时,平台不能坐视不理,应承担起管理职责,及时叫停并对主播给予处罚。直播平台管理者应认识到,“直播+销售”虽是流量变现模式,可以给平台和主播带来利润,但也要在合法范围之内进行,不得随意超越界限,销售假冒伪劣、“三无产品”等不可取,应尽快纠错,避免因小失大,引发监管风暴的话,损失就更大了。
从主播违规卖食药品行为来看,“直播+销售”商业模式已得到粉丝认可,但亦处于监管空白地带,没有引起监管部门的注意,以致乱象丛生,没有经营许可证、“三无产品”都能公开销售,可见需要进行整顿了。食药品监管部门应以此为举报线索,对涉事主播依法进行调查,督促直播平台严加规范管理,堵上这个销售“黑洞”。
稿源:荆楚网
作者:江德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