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游客被困黄山紧急求助的事件时有发生。违规进入未开发区域、逃票造成迷路等紧急救援原因也常常引发争议。近日,北京青年报记者从黄山风景区管委会了解到,针对一些“任性”游客,黄山风景区将启动有偿救援。今后,违规逃票私自进入或不听劝阻擅自进入未开发开放区域,陷入困顿或危险状态等情形求救的游客或驴友,将由旅游活动组织者及被救助人承担相应救援费用。(2月6日《北京青年报》)
近些年来,户外探险渐渐成为一种“时尚”,驴友遇险寻求救援的报道也时有所闻。而在接到遇险驴友的求救后,相关部门必须无条件开展救援工作,公共救援对于公共资源的消耗,也每每成为公众热议的焦点。正因此,当有驴友违规探险被救助时,舆论往往呼吁由驴友为自己的任性买单。从这个角度来看,黄山风景区启动有偿救援制度,便是对这种现实的回应。
黄山风景区实施有偿救援制度的初衷,是通过收费提高驴友的违规成本,起到震慑、警示作用,进而减少驴友的违规探险行为和景区安全事故的发生。然而,公众对有偿救援尚未形成价值认同,有偿救援一直背负着“趁火打劫”、“见死不救”的道德压力。比如,有偿救援到底是先收费再救援,还是先救援再追讨相关费用?如果是先收费,是否会让遇险者首先倾向于自救,而导致错过最佳救援时间?一旦实施有偿救援,相关部门会不会出现消极救援的情况?
其实,稍加梳理便不难发现,公众质疑和担忧的焦点,就是有偿救援制度责任边界的问题。虽然说有偿救援是大势所趋,但如果责任边界含糊不清,有偿救援势必会沦为一纸空文。这就要求景区在实施有偿救援之外,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明确有偿救援与公共救援的不同情形和收费标准,并针对不同情形做好精细化、制度化的预案。与此同时,景区还应加强驴友探险备案制度,对驴友探险活动进行指导,并对救援行为提前进行契约确认。
但必须强调的是,在公民遭遇困境且依赖个体力量难以脱困的情况下,政府部门等公共力量就有进行救援的责任。因此,不管是公共救援也好,还是有偿救援也好,都应该把“对生命负责”的救援原则挺在前面,即无论遇险者事先有没有遵守相关规定,抑或最终是否有能力承担相关费用,必须在接到求救后第一时间实施救援。唯有如此,有偿救援才会得到更多的价值认同。
总而言之,要让有偿救援真正起到震慑、警示作用,显然还有很多细化责任的工作要做。这就需要相关景区厘清各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在公共救援和无偿救援中寻求出的“最大公约数”,让其在未来能够得到良性、健康的发展。
稿源:荆楚网
作者:丁恒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