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约谈了饿了么、百度外爱、美团点评集团、金拱门(中国)有限公司等国内主要的网络餐饮服务平台负责人。(央视新闻 北京青年报)
“网络餐饮”即我们常所说的外卖,作为一种新经济形式已然成为当下年青人的习惯性生活方式,外卖给我们带来了便利,同时也派生出诸多问题,如“黑暗作坊”出品的“黑暗料理”、“挂羊头卖狗肉”的“低质”店铺、“名不副实”的虚假商家、线上价比线下价高一倍的“外卖潜规则”等。
故为了确保网络餐饮的“健康成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制定的“诊疗手册”——《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应运而生,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此次集体约谈目的也是进一步强调和要求网络餐饮再玩不得半点“虚”!
服务平台需“三审而行”。《办法》严格规定网络餐饮服务提供者须有实体经营门店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超范围经营。对各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增加了更多审查压力,进一步规范网络餐饮服务经营行为,入网需审核、在网得登记、退网要追踪。实体店铺才能认证线上经营,虚假商家全部剔除。这既打击了“幽灵店铺”,也保护了“名副其实”的优质商家。
信息原料透明化让奸商逃窜。童叟无欺的老理不能过时,信息原料要拿出来晒一晒。之前有的商家不公布菜品重量、菜品主要原料名称,做出不少黑暗料理,荤素难辨,有的商家店铺营业执照等信息不全,现在《办法》统统要求商家在网上公示菜品名称和主要原料名称,让那些“浑水摸鱼”“偷梁换柱”的商家无所遁形。
法律责任护外卖市场从野蛮走向文明。如果说《办法》出台之前网络餐饮是“野蛮”市场,欠缺规范、也没有什么惩处措施,大多商家存有侥幸心理,那如今,他们就要为自己捏把汗了,因为“文明”市场正在建立,法律责任正在完善,《办法》一共46条,其中法律责任占比接近50%,对商家的各种违法行为分类做了阐述,相应制定了法律责任,轻则警告,重则最高罚款3万元。大多数商家都是个体经营户,试问哪还敢弄虚作假,轻易踩上违法线!
“民以食为天”,所有网络餐饮服务者都要增强担当意识、责任意识、诚信经营,为守护消费者“舌尖上的这片小小天地”以“实”托底,实实在在的服务,让消费者放心,让网络餐饮行业更“长寿”。
稿源:荆楚网
作者:李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