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投票是网民网友并不陌生的一件事情。打开微信朋友圈,经常看到圈里有人喊着请帮忙、请支持之类的“拉票”信息;有的地方或单位有时也会将切身利益的投票进行“派单”,动员范围内人员“全域投票”。特别是年底将至,各种海选投票、评优投票、满意度投票等,网络投票俨然变成了“网络包公”,为了争取好票数、好面子,大家都在乐此不疲。
无疑,网络投票是“走好网上群众路线”的好方法。一方面,开展具有正能量的网上投票活动,可以吸引网民围观,引导网民明辨善恶是非,有利于凝聚网民力量,达到网上教育的目的。另一方面,发动网民网上投票,以群众的立场和视角去发现和评价优劣美丑,以群众的认可度作为“风向标”,有利于提高行政的辨识度,增强决策的科学性。
但是,如果网络投票手段用得不好,就会陷入形式主义,甚至事与愿违、适得其反。不难发现,一些网络投票过于强调投票功能和“唯票论”,导致有些网络投票有失公允,甚至形成不良价值导向。比如有的受行业或专业局限,受亲戚朋友之托,用感情投票,缺乏同一标准评价的真实性;有的涉及地域或部门之间的竞争,唯自己关联的投支持票,其他一律投反对票,把自己的票顶起来,把别人的票踩下去;还有的干脆请来网络水军或刷票公司,以钱换票,弄虚作假。用感情投票、损人利己顶票、以钱换票,这些都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相径庭。
网络投票的本质是为了体现民意。如何避免网络投票扭曲民意,实现返朴归真?首先,要祛除网络投票的功能化和“唯票论”,网络投票只是一个手段,而不是目的,就网民而言,只需要引起关注,参与其中;就组织者而言,关注点在投票过程,而不是投票结果。其次,要审慎组织网络投票,是否开展网络投票,应体现是否有必要吸引网民参与、是否有利于汲取网民智慧、是否有助于正面引导网民,加强对网络投票行为的审查把关,避免随意性。再次,增强网络投票的趣味性,网络是网民行为相对自由的地方,看什么、怎么评价的自由度高,组织一次成功的网络投票,应该是适应网民心理,吸引网民心甘情愿参与、真实表达观点,而不受情感绑架、外力干扰、观点左右。
追求网络投票的本质性,就是要去伪存真。一方面要摒弃网络投票的形式主义,避免因形式主义滋生不良社会风气;另一方面要在网络投票中体现真民意,切实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为,真正把“以人民为中心、以实干为导向”的要求落到实处。
稿源:荆楚网
作者:刘忠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