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网传“江西上饶市3名中学生在放学回家路上搀扶老人后被索要10万元住院费”一事,12月9日下午,上饶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证实了该视频的真实性,他称,3名中学生来自上饶市信州区某学校,经调查,他们的行为属于助人为乐,校方将在11日进行通报表扬。(12月10日澎湃新闻网)
老奶奶摔倒,被路过的3名中学生扶起,不言谢不说,反“索要10万元住院费”。好在孩子们当即报警,且有监控为证,方免受不白之冤。然而,这让人寒心的一幕,难免会在孩子们稚嫩的心灵上,留下久久不散的阴影。
而孩子们内心的阴影倘若久久不散,或许当相似的一幕再现,原本“性本善”的他们,说不准就此成为“路人”。从这个意义上说,当地教育部门将对3名中学生通报表扬的举措,实在是一场“及时雨”。
其意义在于,通过大张旗鼓的表彰,让孩子们懂得,他们的举止属于助人为乐,得到了整个社会的认同,因而是应当持之以恒的正能量。同时,还要让他们知道, 需要帮助的老年群体,大多是和蔼可亲的善良老人,讹人的只是极个别,从而不再被眼下的“阴影”所累。
然而,对3名中学生来说,仅靠事后的安抚显然不够。事实上,孩子们对社会的认知,往往源自亲身体验。换句话说,尽管他们日后再次被讹的几率并不大,但若碰巧再遇上,在孩子们眼里,做好事被讹,往往就会演变为“常态”。显然,这是人们最不愿看到的“结论”。
故而,只有让“扶老被讹”一幕不再重现,方能保护孩子们善良的天性不致屡屡被挫。诚然,提高人们的整体道德水准,非一日之功,但社会起码可以做到,不能任由讹人者得逞。而要达此目标,则需要集社会之力,构筑起防范讹人者的“天网”。
譬如,逐步完善遍布大街小巷的城市监控系统,从而让助人者安心,讹人者不敢“讹”。当然,再完善的“天网”,也难免有“暗角”,更别说广袤的乡村地带了。这就有待于弘扬社会正气,让更多的“路人”挺身而出,成为护佑助人者的“旁证”。
再者,对讹人者仅处以训诫并不足以“惩前毖后”,必要的行政处罚似不能缺位,对情节恶劣者还当绳之以法。只有如此,才能让他们“长长记性”。此外,完善全国联网的公民征信系统,将那些一而再、再而三的讹人者记录在册,更尤显必要。
倘如此,则当榜上有名的讹人者故伎重施,除非有法律认可的监控或其它旁证,否则其所述不能成立。也就是说,此时举证的责任应是讹人者,而非助人者。这样,就能避免出现让助人者“自证清白”的尴尬处境。更何况,一旦讹人者被记录在册,必定会有所收敛,讹人的机会自然就会少很多。
但话说回来,讹人者毕竟是个例,因而不应因个别人的讹人行为而抹黑整个老年群体,也不应就此宣扬“见老不扶”,更不应遇到老人即唯恐避之不及。人们常说,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再说,谁没有父母?谁又没有老来的一天?显然,这并非一个文明社会应有的尊老之道。
也就是说,既要惩戒讹人者,也要一如既往尊重老年人。只有如此,才能让孩子们通过爱的付出,获取最宝贵的人生体验,并在爱与被爱的熏陶中,逐步成为社会所渴求的爱心“接棒人”。
稿源:荆楚网
作者:徐甫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