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校2018届毕业生教育人才招聘会”2日在吉林省长春国际会展中心举行。会上,多家幼儿园及幼教机构在招聘环节加强了对师德的要求和考察。一些幼教机构呼吁,政府在幼师招聘环节针对师德项目制定考核衡量标准。(12月3日工人日报)
近来,幼儿园及幼教机构“虐童”事件频频发生,提高幼师“准入”门槛势在必行。在招聘环节增加师德考核应该算是一种好的尝试,但客观讲,在目前师德考评体系并不健全的前提下,想通过这种办法选拔合格幼师,成效有限且并不客观。
首先,应聘的时候每个人总会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现出来,也会尽可能挑选有利于自己的答案来回答考官问题,仅从一次笔试、面试要想真正了解一个人是否具备良好师德,显然是过于乐观。即便把应聘者以往求学时的各种表现纳入考量内容,也绝非“万无一失”,对于真正参加工作后的表现并不具备太大参考值。
其次,师德是比较笼统的概念,目前还没有非常具体且可以量化考评的标准,或许每个人心中都可以梳理一套师德规范,但真要开展评判,恐怕也只能凭个人感觉定下“好”与“坏”,从这点来讲,评价师德或多或少会受到个人是非观的影响,属于主观评价,难保公允。
此外,师德具有较强的可塑性,并非一成不变,通过制度约束、环境影响、后期培训等,都可以培植良好师德。面试一次就“定板”,无疑有失公平公正。
当然,也并不是说面试环节引入师德考题就不行,但这更多应是一种辅助评价,纳入综合评定中,作为招聘方在幼师后期培养、监管中的参考依据,而不应占招聘环节的过多权重。
事实上,笔者认为,师德评价应更多体现于日常工作,乃至于日常生活中。比如,可以建立教师诚信档案,将师德考评纳入其中,定期测评、实时记录,作为个人诚信依据,直接与生活便利相挂钩;还可以建立幼师退出机制,将师德作为一项重要参考内容,将有违师德的幼师永远“屏蔽”于幼教机构之外。
不过,这些工作都有一个必要的先决条件,就是尽快建立健全师德标准,并将其纳入相关高等院校必修课程,使之成为每名幼师的自觉行动。同时,要在实施过程中不断总结经验教训,逐渐完善师德考核体系,丰富其内涵,使之更具操作性和客观公正性。或许这样做会比应聘时考“师德”更有成效。
稿源:荆楚网
作者:陆仁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