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某某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推进下,违纪干部受处分已是常态。(11月9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今年4月,湖北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立山到任后,通过调研,发现不少基层党组织和纪检组织存在着处分宣布工作简单化,甚至处分一经作出便束之高阁的现象,削弱了纪律处分的威慑力和警示作用。从今年7月起,湖北省纪委大力创新升级和做深做细处分决定宣布工作,实现“处分一个人,红脸出汗一群人”的效果。处分,从“一张纸”,变成了“一堂课”,变成了“一面镜”,变成了长鸣的“一座警钟”。
党员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理应受到处分,这无容置疑,但党组织给党员干部处分的目的绝不是让一个党员抬不起头,而是要通过进行教育关怀,把他拉回到正确的轨道上,并赋予他继续前行的力量,同时也是对其他党员干部的一个警示,让这些党员干部吸取被处分干部的经验教训,不要重犯他的错误,从而促进党风政风的转变。这样的处分才是有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效果的。
然而让人遗憾的是,在不少地方,党组织在处分党员干部的错误问题时,瞻前顾后,有的怕伤害犯错误党员干部的自尊心,让他们今后在社会上抬不起头;有的是怕影响出错党员干部的威信,怕这些干部一蹶不振,有的是主要领导缺少担当……于是在处分干部的时候,往往就是落实到“一张纸”上,一些单位领导干部匆匆忙忙地念完处分决定后,就草草收场,这样的处分决定,既不能对犯错误党员干部真正起到动心忍性的作用,也很难震慑其他党员干部,让处分决定的意义大打折扣。
各级党委建章立制,把对党员干部的处分决定变成“一堂课”,变成“一面镜”,这无疑是很有意义的,这既有助于党组织通过对党员干部的错误案件剖析,达到以案明纪的作用,让犯错误和没有犯错误的党员干部都明白遵章守纪的重要性,从而主动从严要求自己,把党章党纪铭记在心而且还有助于党组织从这些案件中,发现两个责任履行中存在的问题,从而建章立制,补牢这些“短板”。
我们经常说,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党员干部,效果是最好的,在处分党员干部时,各级党组织用好这个鲜活的教材,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警示,这对党风廉政建设肯定是大有帮助的。
稿源:荆楚网
作者: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