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有一次8天长假,但代价是要连续上班22天。近日,贵州省清镇市的一项工作时制改革试点广受关注。当地宣布,从11月1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将用半年时间,在全市9个乡镇部分岗位试行这项工作。 (11月6日《海峡导报》)
每个月都可以有“一次8天长假”的机会。这个机会的获得是有代价的。代价就是你必须连续上班22天。试点“每月都有黄金周”休假制度的是贵州省清镇市。如此新闻一出,网络上是一片哗然。
好像“没月都有黄金周”触犯了众怒,网友几乎是一股脑儿的谴责。有的说:公职单位就是任性,这倒好一年能够多出来12个黄金周;有的说,一个月一次黄金周,你们都休闲去了,老百姓还如何办事?还有的说,试点每月一次黄金周休假制度,一个小小的县级市,有没有这样的权力,是谁批准的?
从网络上质疑的声音来看,“每月都有黄金周”确实是存在问题的。单单一个“有没有权力试点”就像一顶帽子,足以让这个试点的地方喘不过气来。但是,我们看待“每月都有黄金周”还需要一点理智和宽容。任何举措,任何办法,都不可能是完美的,都会有好的一面,也会有不好的一面。“每月都有黄金周”是大胆的尝试,我们不妨让他们去尝试,而不应该迎头痛击,一棍子打死。
一个社会的发展与否,体现在经济的发展上。而经济发展的如何,不仅体现在是不是有钱了,还体现在是不是能够让大家工作的更轻松了,生活的更惬意了。让工作的时间少些,让生活的时间多些,是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是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理应思考的事情。
《公务员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公务员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规定享受休假。公务员在法定工作日之外加班的,应当给予相应的补休。试点工作仍然坚持以国家规定的标准工时制为基础,只是实行错时延时制,相当于调休。 也就是说,虽然“每月都有黄金周”,但是,工作人员总体工作的时间并没有减少,工作量没有“偷工减料”。再说了这是一种自我的选择,工作人员可以选择“正常上班”,也可以选择“集中调休”。
当然,如何在试点“每月都有黄金周”的时候,保障办事群众的需求,是需要思考的事情。要做到合理安排,科学调度,不能让所有人员同时选择“每月都有黄金周”,而影响了正常的办公,保持服务群众工作的延续性是底线。
黄金周不多,导致的休闲拥堵是个不折不扣的事实。“每月都有黄金周”其实是自我选择的假日组合。我们不妨让他们摸着石头过河。成功了可以推广,不成功取消就是喽。对“每月都有黄金周”试点切莫一棍子打死。
稿源:荆楚网
作者:郭元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