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青岛八大峡广场周边部分路段为保障“暴走团”健身居民安全,开始在夜间施行机动车限行,避免人车混行。弹性限行后,“暴走团”在没有车的道路上大步行进。(2017年8月26日澎湃新闻网)
为给“暴走团”让路,青岛部分路段夜间施行机动车限行,青岛这样做对吗?难道说为了暴走团的利益就可以忽视其他群体的利益吗?尤其是机动车道路是公共场所,平时是机动车运行的地方,怎么为了给暴走团腾锻炼身体的场所,而置机动车的利益不顾呢!
现在的暴走团功利性太强了,可以组团违法在马路上若无其事地进行锻炼身体了,在最近很多新闻中,出现了多起暴走团与机动车发生矛盾的事件,事件出现,不是伤了暴走团,就是伤了机动车,两者利益在某些情况下真正是格格不入,乃至引起了当今社会上的大讨论,这暴走团在大马路上进行暴走锻炼身体合适吗?
百姓暴走是可以,锻炼身体,让自己有一个强健的体魄每一个人都理解,为什么暴走要抱成团呢?自己暴走不好吗?防止群体过大伤害别的人利益。再者就是除了暴走能够锻炼身体之外,锻炼身体应该有很多方式吧,为什么非要采取暴走的形式呢?还有就是城市应该有很多公园,可以到公园暴走,为什么非要到车来车往的大马路上去凑热闹呢?难道说在那个地方锻炼身体更有效果?
如今青岛为了解决暴走团与机动车的利益,而在部分路段限行了,这事看似能够解决这一矛盾,可是在这一事件上,地方政府一味地忍让,对于暴走团伤害其他群体的利益无视,今天他们占了机动车道,明天也许还能做出其他任性的事件来,毕竟暴走团结成团是不管不顾的,什么样的人都存在,在他们心里肯定存在法不责众的想法,否则怎么会无视相关的交通规则,去机动车道锻炼身体呢?
市民锻炼身体政府部门有责任需要提供场地,但是场地不应该是大马路上的机动车道,应该是公园或者是协调相关的学校去操场上锻炼,只有这样才能够解决群众锻炼身体的问题,如果不这样,还让暴走团在马路上任性的横冲直撞,真的遇到什么意外的事件,这责任到底由谁来负!
作者:苗凤军
编辑:宗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