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丽江市古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女游客丽江市被打毁容”案一审宣判,6名被告人被处以不等徒刑。
去年11月11日,董某某及同伴在丽江某烧烤店被多名男子殴打,其中董某某面部受伤严重。事后为讨回公道,董某某在网络上曝光了此事,该事件也一度占据舆论中心。外界的普遍关注,不仅仅基于对一个漂亮女孩陡遭不测的同情,推彼及己,一种自身安全及权益保障“悬而未决”的焦虑感经由媒介传导给了每个关注此案的人。
尽管丽江方面在事件的前期处理上有诸多的不足,但随着一审判决的出炉,相信包括董某某在内的案内、案外人的心情总算稍稍松了口气,正义最终是到来了。当然,正义的代价也足够高昂,董某某未来的岁月都必须面对和承受容颜损毁的痛苦。而这样的情况,未必完全不可避免。
不难想象,即便是今天,董某某再去回首那个惨烈的夜晚,可能恐惧之余,更多的是恍如隔世、难以置信。暴力事件缘何引起,又何以愈演愈烈,明明白白地还原彼时彼刻是困难的,但它和我们社会上许多大大小小的暴力事件本质上并没有太大的区别。实际上,大概每个人都能从自己耳濡目染的生活经验里,追溯一些扯皮拉筋、拳脚相向的片段。很多时候,我们甚至习以为常,认为只要不上升到致残致死,一般的打斗就是小打小闹。这样的普遍认知和心理预期,给一些喜好逞勇斗狠的人极大的“韧性”,一言不合单挑对抗,拉帮结伙相互对抗。
进入到治安和司法层面,前述情况也未能引起充分的警觉。许多的暴力事件停留在自行私了“消化”的阶段,稍微严重的多半通过行政层面的治安管理处罚解决,很难上升到刑事层面。具体到寻衅滋事定罪,其重点也是放在社会安定的危害性上,对人身安全的伤害性没有得到足够重视。这样的局面,无形中让置气好斗者更加放肆。
而另一端,那些暴力事件里的受害人表现出忍气吞声,并不在于息事宁人,事实上,以一己之力维护人身权利实在太难了。一方面,受害人必须先经过一系列复杂的流程,才能够进行伤残鉴定,鉴定结果已然无法如实反映最初的伤残情况,可能会减轻量刑。而且伤残鉴定只针对身体受伤情况,却忽略了精神创伤;另一方面,许多受害人都面临加害人的死亡威胁和恐吓,不敢报案。此外,在司法判决执行前,受害人往往要独自承担医疗费用和诉讼费用,一些人迫于经济压力最终选择和解。
关注“女游客丽江市被打毁容”案的判决结果,我们所关心的不只是某个人的命运、某一处的正义有没有得以伸张。更大程度上,它应该是一个契机,成为反思的基点,让人身安全保障受到更多的重视,让每个被害人获得正义的照耀,才能真正减少更多的不必要伤害。
作者:华智超
编辑:宗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