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网络约车、共享单车、共享汽车之后,“共享停车”也来了。近来,北京、上海、广州等城市在各自的地方停车管理条例或规定中提出,鼓励发展“共享停车”模式,允许一些单位或个人将专有停车位对外开放,并通过移动互联网平台进行分时出租,既增加收益,也方便他人。不过,业界人士认为,这一新模式要想发展壮大,还需要政府和社会进行多方统筹。(8月17日《经济参考报》)
在风生水起的各类“共享”中,“共享停车”(也称“共享车位”)是人们最期待、也是最为可能的共享之一,各方对“共享车位”也是叫好声一片。的确,共享的最根本前提,就是利用“闲置资源”,而“共享车位”即是。从目前看,造成城市“停车难”的一个根本原因,除了不断增长的车辆数量外,就是停车位的资源配置效率很差,存在“饥饱”不均的现象。因此,如果把城市中停车位中的“闲置资源”充分利用起来,不仅能有效解决“停车难”问题,还将为社会的和谐稳定添砖加瓦。
相比其他“共享”,“共享车位”实施较早,但从其2015年“诞生”起,共享车位并没有大范围发展起来。与共享单车掀起的共享狂潮不同,主打共享停车位的多家企业在热度退却后,便悄悄地更改了主打业务甚至消失了,仅有少部分在苦苦支撑。原因就是投入巨大、回报慢。而且,不少占有闲置车位的个体或集体,对此积极性不高,不愿与他人共享。
可是,面对闲置的停车位,眼看着利用不上,这岂不是在浪费资源?城市停车难问题迫切需要解决。城市居民的感受如此,数字统计也是如此。国家发展改革委2015年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大城市小汽车与停车位的平均比例约为1比0.8,而发达国家约为1比1.3。而且,我国汽车保有量还在上升,国内停车位缺口超过5000万个。尤其是在高峰时段,“开车只需十分钟,停车却花了半小时”,这极大降低了人们生活的幸福感和工作效率。
所以,面对“共享停车”叫好不叫座的难题,需凝聚“智慧合力”;单靠任何一方都无法使共享停车成为现实。对闲置停车位存在协调上的难度,这人所共知。除了小区、公司、商业机构、机关事业单位对向社会开放共享停车资源有主观为难情绪外,还有安全管理责任,以及信息化改造费用等。然而在我国,资源配置的调控权基本掌握在政府手里。只要政府有决心去协调,就不算什么难事;“停车智慧”需要在政府的协调下完成。
当前,不少城市鼓励“共享停车”,可如果仅是口头上鼓励,却不主动去协调与停车位有的关各方,那么有闲置停车位一方恐怕没有多少积极性和动力。“共享车位”是一块很大的共享“蛋糕”,需要政府、社会、居民形成“智慧合力”。而其中,政府的协调和政策措施的制定尤为重要,以避免其中有可能因利益之争产生的纠纷。例如,要么是政府出资搭建公共停车平台,要么是社会出资搭建商业化停车平台。而无论如何,各方需形成合力。
还有,“共享”也不一定非要做成商业模式。我国国情特殊,机关事业单位众多,即公有制的物权众多。那么,对于机关事业单位的闲置停车资源,是不是也可以充分利用起来?如此,不仅有可能解决“停车难”问题,这些机关事业单位还可借机为社会民众提供半公益半有偿的服务,以此展现自身的社会责任感,还可倒逼商业模式下“共享停车”价格的下降,这岂不是多赢?
由此,各地鼓励“共享停车”,却不能仅以“鼓励”了事,还要凝聚“停车智慧”,主动参与到其中。“共享停车”牵扯各方利益,这毋庸置疑,但只要平衡各方利益,达成共识并非不能做到。
作者:刘天放
编辑:宗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