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下午,“罚喝厕所水”事件涉事培训公司一位负责人带着涉事培训“培训师”杰西前往广安岳池,与员工阿丽沟通道歉以及赔偿事宜。而杰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的一番话,又让人开了一次眼:他说,自己文化水平低,并称其同事中的“培训师”,有的初中没毕业,有的小学都没毕业。而类似奇葩惩罚则被这位“培训师”定义为“正能量”。(8月4日《成都商报》)
一个小学没有毕业的人,能够做什么,让人能够想象得到的很多,但不会想到能当“培训师”。这名自称文化不高的杰西“培训师”,打破了人们的想象,提供了这样的样本,这多少有些令人惊诧。
合理、合法的惩罚,是一种反向激励,的确是一种正能量。“罚喝厕所水”“吃蚯蚓”、“吃面包虫”等“自虐”式惩罚,是侮辱他人人格的违法行为,此番被“培训师”理直气壮地解读出了“正能量”,也着实让人吃惊。
在记者的追踪下,“罚吃厕所水”事件又添后续,再掀波澜,值得进行延伸思考,反思培训乱象产生的土壤。
近年来,企业员工培训被看作企业发展的“催化剂”,培训市场异常火爆,一些缺乏资质的培训机构也仓促上阵,为取得合作方的信任,这些无资质的培训机构会拉一些“培训师”来装点面子。这一来,“培训师”成了抢手的“人才”。于是,“速成”“培训师”成为又一种社会怪象。此前有媒体曝光,在哈尔滨一家“培训师”培训机构,一名“企业培训师”,短则三天,长则一周,即可“速成”。至于报名者是初中还是高中毕业都不限,交钱即可成为“培训师”。这跟家政市场里的某些“速成”“星级保姆”相似。
而杰西的同事,以小学没毕业的文化水平,取得“培训师”资格后入职培训机构,足见“培训师”到了何等滥街的程度,也足见当下的一些培训机构入职门槛之低。当然,小学生经过三天到一周不等的时间被“速成”为“培训师”,他们上岗后,除了会发明“罚喝厕所水”“吃蚯蚓”“罚跪行”之类侮辱人的奇葩惩罚、“毁”人不倦之外 大概是不能指望其有什么像样能耐的。所以在一些培训机构滥用惩罚,不足为怪。
照理说,如果政府相关部门监管有力,此类“培训师”及其所在的培训机构,是很难有市场的。但他们如同生存于真空,交钱参加“速成”就能拿到资格证。涉事的这家名为“赢在中国培训公司”,业务遍及国内多个城市,可以信息模糊得让人难觅其踪。培训机构门槛之低,行业自律之疲软,部门监管之乱象,由此可见一斑。
可以肯定,这起事件,如果不是那位被“罚喝厕所水”的女员工报了警,这种私设的奇葩惩罚,还将继续张牙舞爪,害人无数。纵使这一次有肖“培训师”被行拘了,公然侮辱员工人格的违法行为,也不会就此绝迹。
类似事件频繁发生,有培训机狡猾的一面,也有受训员工被传销式“洗脑”后的被罚时的不声张甚至安之若素。但更有监管的不作为。“罚喝厕所水”事件持续发酵,如果只是盯住几个“培训师”及其涉事公司,而不深究此类乱象形成的根本原因,查究监管的责任,并寻求治本的硬招,那么这起事件,也就只是一个“故事”,过不了多久,还会有人重复这个“故事”。在一个法治社会,岂容这样的“故事”被一讲再讲?
作者:印荣生
编辑:张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