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不成镇领导欠下12万债务真要打水漂?
2017-08-03 09:01:00 来源: 长江网

许先生在陕西省兴平市阜寨镇政府对面开着一家超市,镇政府党政办一名副主任经常买东西赊账,3个多月时间,对方赊了12万余元物品,所赊物品超半数是香烟,现在却失联了。对此,镇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赊账系个人行为,至于长期未到岗的这位副主任现在在哪儿,镇里也不知道。(8月2日 中国新闻网)

12万元对大型企业来说,并不算什么,若对小本经营的超市来讲,这可能就是大笔数额了。从这位镇领导赊账的商品来看,半数是香烟,而香烟也属办公招待消耗品。也就是说,镇政府领导赊账来的香烟,很有可能用在办公招待上了。

明面上,虽说镇政府没有这块招待费用,但暗地里,可能还是有人想设法将这些费用报销。否则,这位失联的镇政府领导也不会去大批量的赊账,而且仅在3个多月时间,就赊了12万。

作为超市许先生来说,赊账也是要看背景和信誉度的,不是什么人想赊账就能赊的到。依笔者之见,许先生并不是看中失联的镇政府领导个人面子有多大,信誉度有多高,而是看中其背后有镇政府这棵大树能依靠。

俗话说:跑了和尚跑不了庙。说得也正是这个道理。所以说,现在许先生只有拿着欠条找镇政府。我想,即便镇政府想用太多的理由踢皮球,恐怕也难辞监管不力的咎。因为账是你镇政府人所欠,就应该由你镇政府来出面解决。

再说,这位赊账的镇领导长期未到岗,处于失联状态,而作为镇政府相关负责人,竟然对其去向还一问三不知,难道就不需要负连带责任吗?难不成镇领导欠下12万债务真要打水漂?我想,这绝不是镇政府应有的作为和责任担当。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虽说现在欠账的当事人已经失联,但这笔债务还得由镇政府出面来清理。该由当事人垫付的,还应通过法律途经,依法强制执行;该由镇政府承担的部分,也要尽快解决。总之,镇政府领导欠下的债务不该由无辜的百姓买单。否则,政府公信力就要大打折扣了。

  作者:张维

  编辑:宗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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