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海新:无期徒刑能否终结电信诈骗?
2017-07-20 19:00:00 来源:湖北日报网

  2017年7月19日,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陈文辉等诈骗、侵犯公民个人信息一案公开宣判,以被告人陈文辉犯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以被告人郑金锋、黄进春、熊超、陈宝生、郑贤聪、陈福地犯诈骗罪,分别判处十五年至三年不等有期徒刑,罚金从六十万元到十万元不等。(7月19日央广网)

  2016年8月19日,刚刚被南京邮电大学录取的徐玉玉因被诈骗电话骗走上大学的费用9900元,得知被骗后徐玉玉伤心欲绝,最终导致心脏骤停不幸离世,一时间,徐玉玉的悲剧引爆了公众对电信诈骗长期积压的痛恨,徐玉玉案也因此受到全民关注。时隔近一年,犯罪分子被绳之以法,该抓的抓,该判的判,一切仿佛尘埃落定。

  徐玉玉案一审的宣判给了公众一个满意的答复,但无期徒刑能否震慑犯罪分子,终结电信诈骗?答案是否定的,我们身边仍然充斥着形形色色的诈骗,在徐玉玉背后还有张玉玉、李玉玉,还有很多很多的受害者等待法律给他们一个答复,还有很多很多的诈骗者游离在法网之外,还有很多很多的公众期待需要被回应,徐玉玉案并没有结束,电信诈骗也远远没有画上句号。它应成为一个警示,而不是人们茶余饭后闲谈的故事。

  虽然,在徐玉玉案受关注以来,全国实施了针对电话诈骗的空前规模打击,但在大数据时代,我们的信息安全仍然如履薄冰。在享受大数据带来的机遇和红利的同时,我们也在承担着越来越大的信息泄露风险。莫名其妙的电话、不知所谓的短信,那些远在天边的陌生人,能够清楚的叫出你的名字,掌握你的家庭情况和资产状况,知晓你的兴趣爱好,这听起来就令人毛骨悚然。我们就像个透明人行走在无孔不入的网络世界,在信息高速上裸奔,比起对犯罪分子的严厉惩罚,公众更期待一方网络的净土,期待一片安全的天空,为此,我们还有许多事要做。

  我们需要需要更严格的立法和执法,对电信欺诈行为的规制,要从立法层面加大针对电信诈骗犯罪的定罪、量刑惩罚力度,增加违法成本,坚决遏制和震慑一切敢于以身试法的诈骗分子,筑起电信诈骗的防火墙。我们需要更严密的信息保护,电信诈骗万变不离其宗,他们利用个人信息保护存在的漏洞进行诈骗,要用法律和技术手段保护个人信息安全,同时进一步加强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监管力度,加大对非法收集、泄露、出售个人信息行为的打击力度,守住网络安全的底线。我们还需要更严谨的安全教育,通过宣传教育等手段,让公民掌握防骗常识,切实提高防骗意识,提升信息安全防范能力,构筑自身的防骗保护屏障。

  我们期待“徐玉玉案”能成为电信诈骗的一个时代拐点,期待悲剧不会重演,期待再无下一个“徐玉玉”。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于海新

  • 为你推荐
  • 公益播报
  • 公益汇
  • 进社区

热点推荐

即时新闻

武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