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彬:面对奇葩证明,警方怒怼不如施以惩戒
2017-07-20 12:00:00 来源:湖北日报网

  7月16日,微博认证用户刘文华律师发文称,为派出所点赞。微博附图中一份“无犯罪记录证明”的文件显示,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后蔡小学要求一入学孩子的父母出具无违法犯罪记录,结果遭到台州市公安局黄岩分局宁溪派出所的怒怼——“让群众少跑一次”。(7月19日财新网)

  家长为了孩子入学,也被学校要求开“无犯罪记录证明”,可这所谓的证明和孩子入学根本没关系,实则就是学校硬扯的关系。说这种硬扯的逻辑“奇葩”,好像也不为过。不过幸运的是,家长遇到了有正常逻辑的好警察,不仅给开了无违法犯罪记录的证明,还对学校开证明的要求,提出了一些有理有据的质疑。包括开证明的必要性何在?具体依据是什么?以群众少跑一次的原则对学校提出取消这样要求的建议等。

  面对开“奇葩证明”的要求,警方的怒怼确实大快人心。不仅给该家长“撑了腰”,还有可能促使该学校反思自身问题,对所谓的“奇葩证明”有所现实改进。但大快人心解决这一个例之后,似乎就没有后续了,对这类事件的解决并无多大意义,“奇葩证明”还会接踵而来。换句话说,警方的怒怼只能有一时的效果,并不能改变“奇葩证明”实际的生存状态。所以说,面对奇葩证明,不能仅靠警方的怒怼。

  而警方的怒怼之所以收效甚微,就在于整个过程中虽然在气势上打压了学校,可学校本身并没有任何实质性的损失。学校方面可能会迫于警方压力取消这一“奇葩证明”,但是,一两次怒怼始终只是表面文章,不会让隐藏在“奇葩证明”里面的“做事不顾实情,并随意甩麻烦”的奇葩思维被消除掉,而且,其还可能依附于另一种类似的奇葩形式,继续磨着家长或者其他相关人群。

  因此,杜绝“奇葩证明”的关键就是让要求开证明的学校等相关单位有真正的敬畏之心,有所怕,有所顾虑,也受到相应的限制,并能有一个长久的保持。这绝对不是靠一两次怒怼就能有所推进的,而是要靠实际的惩戒来进行倒逼,进而来实现的。

  面对奇葩证明,警方的怒怼不如实际的惩戒。因为前者给要求开证明的学校带来的感觉是“不痛不痒”,也确实触碰不到“敏感部位”;只有后者才能让学校真正感受到“痛”,毕竟能让其付出实际代价,也会有损其切实利益。在这种情况下,去真正动摇其所坚守的奇葩思维,进而让“奇葩证明”得以真正疏解,也就是“水到渠成”之事。

  现实是,对付“奇葩证明”的手段,更多的是在给公安部门等被要求开“奇葩证明”的相关部门立规矩。过去几年,公安部就公布了多项不该由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本事件中涉及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也是其中之一。至于对要求开“奇葩证明”的相关单位,只是在规范公安等相关部门的文件中捎带提及,总体来说还是有所忽略。

  比如,“凡是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凡是不属于公安机关法定职责的事项,任何单位不得再要求群众到公安派出所开具证明。”如此表述,虽然态度坚决,但对要求开“奇葩证明”的相关单位还是没有实质性惩罚,自然也谈不上真正的严格规范,那他们要求开证明还是得不到解决,这是需要看到的一点。

  既然,现在对要求开“奇葩证明”相关单位实际惩戒的缺失是一个既定事实,而实际惩戒又是疏解“奇葩证明”问题的必需品,那把这一现实缺失给补上就是当前必须要走的路。至于具体的惩戒方法,就可以通过罚款、曝光甚至是问责等来进行,反正不能让要求开“奇葩证明”相关单位好过。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王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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