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义闯:高温补贴不应成可有可无的良心自觉
2017-07-19 17:00:00 来源:湖北日报网

  连日来,全国多地暑热持续。16日,杭州市发布高温橙色预警,未来晴热天气还将“火力全开”。而一些劳动者坚守一线,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高温下的“休息令”“高温费”执行情况如何,近日记者的走访情况不容乐观,有的员工压根就不知道有“高温费”一说。(7月17日新华网)

  烈日炙烤、高温酷暑,呆空调房里尚且汗流浃背、昏昏欲睡,户外工作在一线的劳动者所承受的高温炙烤、体力付出可想而知,应该说,无论是“休息令”还是“高温费”,不仅是对劳动者艰辛付出的一种补偿 ,也是对他们身体健康的保护,之所以以法令的形式予以强制规范,法律之良苦用心和关爱之情可见一斑。

  烈日高温下的杭城,经记者实地走访,高温劳动福利实施情况很是差强人意,具体而言,不外乎三个维度:一则强制“休息令”不实施,或搞变通,有名无实,固定的工作量不能在正常工作时间完成,反而还得加班加点;二则“高温费”发放搞“猫腻”,有的与基本工资混为一谈、有名无实,有的发放随意、同工不同额;三则有的员工根本就不知“休息令”“高温费”为何物,发放更是无从谈起。

  实际上,“休息令”“高温费”在实际操作中沦为一种可有可无的良心自觉,根本上还是与法律的执行监督缺位、偏软密切相关,如同“带薪休假”的命运一样,在公家单位与私营组织的执行情况如同冰火两重天,缘由不外乎两点:一是私营单位以节约资金、逐利为天职,依靠其良心自觉,执行“休息令”与“高温费”,无异于与虎谋皮,暗度陈仓、阴奉阳违实属正常;二是“法律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在推动执行无疑是需要制度的刚性和纠正手段、措施的,否则,难免不成为一纸空文。

  推动“休息令”“高温费”的落地生根,不能任凭企业、单位的良心自觉,这是显而易见的。再说,自带“道德血液”的企业单位毕竟属于凤毛麟角,而强化执法的刚性力度则是推动高温劳动保护的不二法宝,具体而言:一方面必须加强相关高温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力度,使得一线劳动者都能知法、懂法,善于用法律法规维护自身权益;另外一方面,当然是强化执法巡查力度,对有法不依、推诿扯皮的企业、单位,必须亮起制度的“达尔摩斯之剑”。

  根本上讲,对高温酷暑工作在一线劳动者的关心、爱护,不仅是保障劳动者身心健康的必要,也是一个社会文明程度的一把尺子,“以人为本”时代精神的本质要求,否则,我们的社会还有什么“关爱心”可言,更是对刚性法律制度威严的一种亵渎!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徐义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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