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伏以来,全国多地陷入持续“蒸烤模式”,南北方大范围地区最高气温达35℃以上。近期,多个部委和地方政府出台防暑降温措施应对,要求高温津贴要发放到位。但是一些户外劳动者表示并未拿到高温津贴,发不发高温津贴“老板说了算”,有的地方高温津贴标准多年不变。(7月17日《西安晚报》)
眼下持续高温酷暑,全国大部分地区已进入了“蒸烤模式”。但是,不论恶劣天气如何变化,人们工作生活还得照常进行,室外露天作业还得有人干。比如:环卫工、电力抢修、建筑工地、外卖小哥等,所有这些苦累脏活还是无法回避,每天还是需要有人不间断地干。
俗话说:天灾难敌,人祸易防。露天工作确实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比如:在热浪袭人的环境下作业,人容易发生中暑、身体灼伤和脱水等安全事故。因此,面对高温炽热的恶劣环境,我们只有预防在先,把抵御自然灾害的风险降到最低限度。单位给露天作业人员按时足额发放高温津贴,就是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一个有效补充。给员工增加经济收入,购买防暑降温用品等。这样对有效增强员工抗热耐热力,都有很大的帮助。
其实,从相关的法律法规角度来讲,有关部门也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法规条例。比如:2012年我国出台了《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以上高温天气从事室外露天作业,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2015年,国家安监总局、国家卫计委、人社部、全国总工会又联合下发《关于做好防暑降温工作的通知》,强调要“依照有关规定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
然,令人感到遗憾的是,有些单位在落实高温津贴上,任意所为,竟然是“老板说了算”,将相关的法律条规视为一纸空文,员工对此敢怒不敢言。谁都知道,员工既然想在单位长久干,就不想因为一时的高温津贴与老板叫板对峙。而老板恰恰就是掌握员工这样顾虑重重的心理,才敢拿员工们的合法权益不当回事。
笔者认为,面对不仁义,不守规的老板,作为员工不能任人宰割,应该拿起法律武器,切实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另外,相关部门也不能坐视不管,特别是劳动监察、工会组织,以及舆论媒体等,都要积极主动地站出来替员工说话,切实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一言以蔽之。发高温津贴不能任由老板说了算,否则,劳动者高温津贴就真的成了水中花、镜中月——可望不可即诱人的画饼了。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