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北京某村对外来人口收费》的通知流传于网络。该通知中称,为完成外来居住人口为零的指标,外来人口、店面每人每月需交2000元。榆垡镇政府、求贤村委会以及多位村民证实通知内容属实。此事由求贤村村民代表大会决定,如不交费须本人到村委会说明情况。(7月14日《中国青年报》)
看了报道,不禁让人想起山大王拦路抢劫的一句顺口溜:“此树是我栽,此路是我开,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财”。北京大兴区榆垡镇求贤村面对“流动人口无序涌入,导致村庄环境脏、乱、差,停电断水时有发生,而且给村内治安管理、环境整治等增加了很大经济负担”的现状,不是想办法来和谐本村村民与外来人口的关系、美化村容村貌,而是“眼红”外来人口“挣了钱”,让流动人口“按月交费”,怎么看都也看不出当地领导干部的服务意识,反而倒是充满了强硬硬的“欺生”想法和赤裸裸的金钱观念。
当然,我们也不否认,大量外来人口的无序涌入,的确会给当地的环境优化、治安管理等带来不少负面因素,但他们的到来,无疑也促进了当地的经济发展,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难得的宝贵资源。所以,加强对外来人口的管理,应该按照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完善管理、搞好服务的原则,从改革制度、转变观念、科学管理、加强服务等方面着手,为他们提供良好的创业环境、生存环境,使他们尽快融入当地的发展氛围,跟上当地的建设步伐,从而实现双赢。然而,求贤村以加强对外来租户的教育引导和规范管理为由,罗列出诸多收费项目,并限期交纳,实则是“欺生”之举。如此没有容人之量,如此看不惯外人“挣钱”,不仅会赶走加快经济发展的劳动力资源,还会失去新农村建设最具活力的细胞,更会使自身陷入“闭关锁村”的被动。
作为外来人口的流入地,不能有“欺生”的想法,更不能借口“民意”而采取“欺生”的措施,而应该针对他们文明素质偏低、守法意识淡薄、自律能力缺乏等实际,从创新管理机制入手,强化服务意识,使他们尽快与本地居民融为一体。一是建立完善外来人口服务中心,构建以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各方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并通过多元投入,为提升外来人口素质提供资金保障,以促进外来人口素质的全面提升;二是充分发挥农家书屋、文化大院等基层文化设施的作用,适时举办针对技术培训,组织当地村民与外来人口共同参加的文体活动或联谊活动,满足外来人口学习需求和精神文化需求;三是积极关注外来人口的子女教育,使外来人口的孩子和当地的孩子一样享受到同等教育,从而消除外来人口的后顾之忧,消除外来人口自身的自卑感,进而不断提高外来人口参与当地建设的技能性与积极性,实现外来人口与本地居民的和谐相处,友好相待。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肖怀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