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市民申先生去南宁市城市广场管理处民族广场办公室咨询事情,不料被里面的狗咬伤了腿。由于被咬伤势较重,申先生去南宁市疾控中心之后,又去了自治区疾控中心处理,花了3000多元医药费。民族广场办公区相关人员向申先生道歉,并赔偿了相关费用,同时表示,会尽快把办公区的三条狗都处理掉。(7月14日《南国早报》)
狗咬人本不是什么新闻,但如果喂养狗的主人不一般,抑或被咬的地方比较特殊,则极易引发“连锁效应”,引起人们的关注和质疑。市民去南宁市城市广场管理处民族广场办公室办事,在办公区域被狗咬了,因为涉事方一开始态度不够积极主动,问题才见诸报端。姑且不说行政办公区域能不能养狗,仅是最初回应的态度便是一大硬伤。“恶犬相向”绝非为民服务的应有态度。
首先,行政区“看家护院”的养狗逻辑是滑稽可笑的。现在城市里的办公区域,有监控探头,有伸缩门,有保安看护,不同于农村养土狗“看家护院”,又哪里需要养3只恶犬来守院子。无疑,广场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养狗对陌生人起威慑作用”的论调是站不住脚的,前来办事的群众是不是陌生人,养狗是用来震慑办事群众吗?
同时,涉事方对恶犬咬人缺乏应有的警觉。据广场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7月12日上午一名女子在管理区被狗抱住了,但“没有咬”。紧接着第二天一名男子就被咬了,足见这3只恶犬是有“犯罪前科”、劣迹斑斑的,养狗之人对狗的秉性必定是熟知的,非但没有做出防范措施,反而是姑息放纵,一句“养了有半年了,以前没有发生过咬人的事”很难服众。
此外,恶犬咬人后涉事方态度傲慢。问题发生了就解决问题,但有的人却不这么想。对于申先生而言,最不满的并非是被狗咬,而是涉事方的应对态度,被狗咬了之后,并没有工作人员前来处理。“没人管,没人理,让我很生气。”这无异于在伤口上撒了一把盐,让人心寒透了,最后问题从线下到线上,涉事方开始“表示”处理狗,赔偿费用,是不是来得有点晚了?
行政办公区域不是高墙孤楼,决不允许在政府和群众间设置一道防线,将二者隔离开来。“恶犬相向”绝非为民服务的应有态度,不妨将某些僵化的思维换一换,从“提防谁”改到“服务谁”,从“搪塞推诿”到“担当作为”,后者才是为人民服务的当有境界。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史扬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