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14时30分许,记者在北京朝阳区双井附近的“葛宇路”看到,双井城管队的车辆驶入这里。之后,双井街道和城管人员对这一引发争议的路牌开始了拆除。(7月13日封面新闻)
学生葛宇路通过网络搜索到一条未命名的道路,遂将该路命名为“葛宇路”。因引起网络广泛关注而被拆除。“葛宇路”路牌存在了这么长时间,拆除倒也是件容易的事。但“葛宇路”路牌映照之下的相关部门的缺位,拆除后又如何补位,才是最需要关注的内容。
人有姓名路有名称,这是较为普遍的常识。即便是早些年代较为偏远的农村,即便起一个粗陋浅白的名字,农民也会有其名。人名如此,道路更需如此。更何况是在北京这样的大都市,当城市建设的步伐快步前进时,服务建设的措施却滞后了一大截。
针对这条道路没有名称的情况,北京规划委朝阳分局声称,早在2005年,规划委就将该路命名为百子湾南一路。但是,双井街道却声称辖区内并无“百子湾南一路”,与“葛宇路”一样并不存在。
到底是命名了“百子湾南一路”但没设定路牌,还是压根就没命名“百子湾南一路”已经并不重要,事实上道路旁边并没有相应的路牌存在,而是被“葛宇路”路牌补位。倘若没有“葛宇路”路牌补位,连导航、快递都不能被提供明确地理位置信息。这不能不说是相关职能部门的缺位。
诚然,一座城市道路的命名,有它的基本规则,从命名主体到命名规则、审批机关,都有一套成型的规则存在。道路命名是按规则办事,但按规则办事不等于效率低下,也不等于对小路、偏远地区道路的无视。“葛宇路”因不起眼而被忽视,完全是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滞后的现实表现。
当前,属地治理是地方环境治理、落实责任的重要措施。很有实践意义的是,河长制、路长制正是其中的重要措施。缘何在河长制、路长制大力推行之下,仍然存在不被设置路牌的道路,着实让人感到汗颜。
当学生葛宇路都尚且可以发现没有被命名的道路,职能部门的失职更一览无余的折射出来。葛宇路路牌虽然比较容易拆除,但相关部门服务职能不到位的现实却很难立竿见影的补位。对葛宇路本人的追责,可能会有法可依,迅速到位,但不设置路牌,或者说不命名道路的责任,或者长期忽视“葛宇路”存在的责任,是否也应该同步追责呢?
“葛宇路”路牌虽小,但折射的是便民思路的存在与否,强弱与否。制作路牌费用可能并不昂贵,但可贵的是便民思想。倘若缺少这种便民思想,即便是宽阔大路,也会存在“蝇头字”路牌的存在。这些教训并不少,相关部门当引以为戒。
稿源:湖北日报网
作者:张立